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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全县各镇乡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4.负责对县城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沿街单位(个人)“门前三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县城周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
5.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照明设施、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政管理。
6.负责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计划和技术标准。
7.负责拟定城区临时市场设置的宏观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批;负责对举办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等活动占用道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制止违章占道行为;负责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整顿。
8.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对城市户外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9.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管理。负责规范、监督查处城市建筑材料及垃圾摆放、运输违章行为。
10.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负责县城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洗车点的管理。
11.对城市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行为进行管理。
12.负责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危害城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13.负责制定城管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城管经费、罚款收据,监督城管经费的使用。
14.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及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工商、文化、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单位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以“深化市容整治,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四个着力点大力开展县城市容秩序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容环境美观有序。一是着力户外广告管理,按照“一店一招,两齐一平”标准,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规格、样式从严把关,同时联合交警、运政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挂耳式广告牌的行动,截至目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50余份,已清理挂耳式广告305块。,本年度共清理小广告约2100平方,同色粉刷墙面约300平方.二是着力“十乱五堆”整治,与864户商户、33家沿街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对门前卫生、绿化、秩序提出明确标准,同时加大“十乱五堆”整治力度,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十乱五堆”现象2800余处,清理杂物垃圾80余吨,拆除临街商铺或住户在路边擅自加装水龙头311个。三是着力流动商贩治理,针对流动摊贩流动性大、易反弹的特点,县城管执法大队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全时段管理,从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始终保持不间断管控的高频度管理态势。另一方面设置临时市场,在尊重历史沿革的基础上,结合群众采买习惯和现状情况,设置时间明确、地点明确、经营范围明确的临时市场,其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春节年货街一直设置在街心花园周围,商贩们大都占道摆摊,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经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洱源县城区新春年货街摊搬迁至洱源顺泰城市广场。本年内共规范占道经营8000余次,处罚擅自占道经营11起。四是着力乱停乱放治理,规范交通秩序,联合交警大队对宁新路、九台路等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摆摊点进行联合整治,对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以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规范小黄车管理,对部分乱停乱放的小黄车进行扣押,有效改善小黄车停车秩序。本年度违规上人行道的车辆移交交警队处理的共448辆,由执法局进行处罚的共403辆,同时规范了非机动车停放3000余次。五是针对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覆盖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县城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覆盖宣传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进行现场处罚,本年度共处罚渣土泼洒和车轮带泥10起,对101位车主进行了教育,并要求安排专人进行打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预算单位,共设置0个机构,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一)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7.61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本年度绩效工资仅发放9个月,办公经费、12月份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2月份临时工养老保险未支付,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增加19.02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2021年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单位临时人员基本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14万元。本年增加19.02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2021年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单位临时人员基本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人均工资福利15.4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化。我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增加19.0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2021年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单位临时人员基本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三公”经费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根据中央出台六项禁令、八项规定,我单位严格制度执行,规范程序,2021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6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2021年底未支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相关办公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0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63万元,固定资产4.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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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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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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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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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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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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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7.96 |
103.63 |
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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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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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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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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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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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力资金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增加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