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101000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6.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7.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做好县城环境卫生、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的管理、公厕的维修管护工作,配合全县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县城环境卫生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县城形象与品位,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洱源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为垃圾清运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8.98万元,减少87.80%,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0万元,占总支出的12.88%;项目支出1,053.49万元,占总支出的87.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22.32万元,增长148.33%,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17万元,减少68.01%,主要原因项目基本结束,财政收回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5%。人均基本支出11.98万元,其中:人均人员支出11.6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下年使用。具体项目开支:1.节能环保支出741.00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经费支出10.00万元,洱源县餐厨垃圾应急收运运营经费支出290.00万元,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场托管运营经费支出77.00万元,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经费支出364.00万元。2.生态保护支出250.00万元,其中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经费支出186.40万元,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场托管运营经费支出35.60万元,洱源县餐厨垃圾应急收运运营经费支出28.00万元。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62.49万元。工作开展情况:1.根据《生活垃圾供应处理协议》,通过开展洱源县生活垃圾收集、输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填埋等工作,年处理垃圾1万吨以上(县城垃圾清运每天约34吨)。2.根据《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行方案》,开展洱源县城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输运等工作。3.根据《洱源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洱源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运营项目监管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洱源县城餐厨垃圾收集、输运等工作,2021年度共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5624.66吨。4.2021年度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共处理垃圾22040.7吨,渗滤液2374立方米,严格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垃圾处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22.32万元,增长148.33%主要原因项目基本结束,财政收回资金,核算方式改为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9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5%。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741.00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经费支出10.00万元,洱源县餐厨垃圾应急收运运营经费支出290.00万元,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场托管运营经费支出77.00万元,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经费支出364.00万元。生态保护支出250.00万元,其中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经费支出186.40万元,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场托管运营经费支出35.60万元,洱源县餐厨垃圾应急收运运营经费支出28.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8.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8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62.4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原因是:我单位车辆托管运营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发生,厉行节约当年无公务接待发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原因是:我单位车辆托管运营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发生,厉行节约当年无公务接待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资产总额57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9万元,固定资产562.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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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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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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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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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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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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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6.74
|
13.89
|
562.85
|
|
5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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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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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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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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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和各级领导的支持关心帮助下,以及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围绕“全方位,无盲区”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了资金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增强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