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7501000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水产品、食用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农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水产品、食用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的质量安全检测。3、依法开展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水产品、食用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的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承担生活饮用水、餐(饮)具的委托检验。4、承担辖区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水产品、食用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检验检测。5、开展有关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水产品、食用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的检测方法、检验新技术及产品开发利用的科研工作,提供产业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服务。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共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学习,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1次,共开展讲党课活动4次、谈心谈话活动2轮、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次。
2、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定期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坚持做到站好岗、放好哨、守住门、管好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1年,我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人次,县发局纪检监察组与县检验检测院领导班子开展集中谈话1次,县检验检测院内开展个别谈话2轮共26人次,排查16个岗位廉政风险72条,制定68条风险防控措施,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警示教育3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党风廉政建设半年考核1次。
4、扎实推进检验检测工作。2021年,我院聚焦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切实履职担当,对照年初既定目标,紧盯工作短板弱项、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硬化推进责任,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抓实工作,年初既定检验检测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认真完成农业千人1.5批次例行监测任务、上海交大(大理)研究院云南省科技项目检测任务和委托检验任务,截止2021年11月8日共完成了590批次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中敌敌畏、氧乐果、毒死蜱、甲氰菊酯等近30种农药的检验检测工作,20批次食品、饮用水的委托检验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参加省级能力验证考核。积极参加云南省农业厅组织的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经综合评定为合格,并取得能力验证合格证书。积极组织参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饮料中苯甲酸、山梨酸含量检测的能力验证考核,以“满意”结果顺利通过并取得能力验证结果证书,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检验检测能力、实验室管理水平和人员专业技能。三是积极争取设立了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洱源样品接收点,做到县内食品、农产品样品送样、检验报告领取不出县。解决了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农产品加工经营户送检路程远、送检成本高、业务咨询难等问题。年内,样品接收点共接受样品86个,发放检验报告86份。四是针对县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过程中产品送检不合格项,积极向有关技术专家咨询,分析不合格原因和改进措施,并组建由党员专业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服务队,现场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服务。做到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到“户”,运用职能优势为企业、小作坊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年内,共帮助3户县内食品加工小作坊针对委托检验不合格项查找分析不合格原因2条,提出改进建议3条,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措施1条,切实解决了该3户“急难愁盼”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乡村振兴计划政策措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服务。运用职能优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免费技术支撑,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农产品加工活动,在资质能力范围内,免费检验产品,助推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证。年内,共免费检验产品13批次;对需送到州级检验机构检验产品的,积极协调请求给与检验费用减免,共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减免检验费2537元。
5、切实做好计量惠民工作。为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2021年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完成洱源果品农特经营有限公司、云南大理青源酒业、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洱源分公司等多家企业非贸易结算79台衡器检定及出具证书工作。完成县城四方街超市、华联超市及县城商贸小区农贸市场380台衡器的检定及出具证书工作。
7、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委支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精神,各项学习稳步推进,结合检验检测职能职责制定了民生实事计划5件、班子成员为民办实事清单9件、党支部党员为民办实事清单13件;并认真按照清单完成实事事项,到目前为止,已按期全面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1)综合办公室、(2)事业发展部、(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4)农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5)粮油检验检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4万元,占总收入的92.75%;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00.60万元减少13.36万元,减少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洱财行〔2021〕1号,安排存量资金24.67万元;根据洱财行〔2021〕9号,安排存量资金16.32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3万元,占总收入的7.25%。比上年其他收入11.26万元增加3.37万元,增加29.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海交大拨入联合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6万元,占总支出的90.76%;比上年支出196.70万元增加16.36万元,增长8.32%,增加的原因是年内新招录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21.69万元,占总支出的9.24%;比上年支出15.67万元增加6.02万元,增长38.42%,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比上年增加1个。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06万元。比上年支出196.70万元增加8.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招录人员增加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人均10.8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人均1.0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9万元。比上年支出15.67万元增加6.02万元,增长38.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比上年增加1个。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度实验室运行经费1.44万元分别用于实验室办公费0.31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75万元、差旅费0.24万元;(2)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0.25万元分别用于办公费0.05万元、电费0.49万元、专用材料费19.71万元。单位派出人员到州检测中心和州食检院进行跟班培训学习;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食品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等各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5%。比上年支出203.20万元增加18.53万元,增长9.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招录人员增加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3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4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4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44.74%;减少的原因是当年财力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出去,结转下年继续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1.14%。减少的原因是当年内接待人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占85.18%;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培训学习和食品采样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分到我院指导工作,业务交流学习等工作中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检验检测院资产总额23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06万元,固定资产144.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万元,在建工程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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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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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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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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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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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31.96 |
87.06 |
1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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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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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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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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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检验检测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项目绩效申报为实验室运行经费1.44万元及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0.25万元,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实现申报的绩效目标,有效发挥了资金效益。单位派出人员到州检测中心和州食检院进行跟班培训学习;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完毕;完成食品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农产品种植户在减少农药的使用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按时交纳电费、水费、网络和电话费,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按时交纳五险一金,保障全院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