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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其中,3起事故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完成安全生产执法大理州第1名、“典型案例”起数第1名;连续保持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省综合排名第3名、大理州第1名,烟花爆竹单项排名全省第1名。
2.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全县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大理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了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大理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每季度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方面的集中学习。并每季度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了应急深化改革、应急预案编制、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尾矿库闭库建设等重大问题。
3.狠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县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68次,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企业364家,发现安全隐患732条,督促企业整改732条,整改率100%。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完成自检自查539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643条,整改率100%。对“大漾云”“鹤剑兰”重点工程私建储油罐、炼铁凸凹山石厂不按设计开采罚款57.2万元;强制性取缔拆除西山乡赵学金等3人私建4个柴油罐,对屡查屡犯的洱源聚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断电、查封生产设施等措施。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制度建设,强化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动态巡查,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源点的辨识与评价分析、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按照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安全、工业园区、危废物9个专班年度工作推进要求,对24个危险化学品单位、5个粉尘涉爆企业、2个涉氨制冷企业、7家涉及有限空间企业、2个非煤矿山、9乡镇消防、3条主要交通线、3户客运企业、工业园区和93个危废单位进行整治,截至9月底,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670项,整改670项,整改率100%,排查出重大隐患1个,属邓川高速公路出口5交路口,没有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已整改完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4起,其中:柴油非法储存3起;整治违法行为18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2家,消防178家;加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恢复治理进度,完成18座非煤矿山恢复治理和5座尾矿库的闭库,1座尾矿库的销号工作。
4.狠抓重点项目专项整治。为充分汲取事故教训,县安委办对“大漾云”、“鹤剑兰”高速公路工程、“滇中引水”工程、草海子水库和南塘子水库工程进行“扫描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27个,督促整改98个,限期整改29个。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汽柴油、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使用,隧道施工掌子面不按规范操作,安全警示标志不清,防透水、管涌等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炸药雷管等爆炸品管理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应急、公安等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针对洱源温泉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实际,县应急管理局拓宽监督面,组织精兵强将,对温泉旅游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16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配备安全巡检员、没有专业救生员、温泉游泳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严重不足、电力线路乱接乱拉等,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在检查中已要求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限期整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进行严厉处罚直至停产停业整顿。
5.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情况。快速应急救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快速响应,协调县森林消防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成功处置了“2·4”牛街上站30吨液化气槽罐车翻车可能引发爆炸危险事故;成功处置20余起森林火情;成功处置“5·21”漾濞地震洱源灾情影响,灾情直报地震损失1.2亿元;成功处置“6·30”三营菜园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效应对“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快速有序转移5401名群众,全力搜救3名失联人员,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通道路交通和电力通讯设施生命线,保证救灾工作快速有效推进。根据受灾情况,迅速向灾区一线调拨帐篷、棉被、床垫、折叠床、棉大衣等救灾物资,发放大米、面条、菜籽油、矿泉水等生活物资,按照“六有”标准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核查灾情,目前全县经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锁定的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台账为13931.6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台账为8449.33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台账为1.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台账为78361.7万元,公共服务损失台账为719.03万元,其他(景观文物)损失台账为745.5万元,总损失合计102208.65万元。
6.积极申请救灾资金。根据我县“9·13”受灾情况,积极向省州争取“9·13”大型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和受灾群众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以保障灾民正常生活,同时,积极协调省减灾委启动云南省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快速下拨救灾资金。2021年我局向上争取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5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8万元,省级24万元),已全部发到受灾群众手中,有效解决受灾群众生活问题;向上争取了抗旱救灾资金3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的饮水问题;“5·21”漾濞地震后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赔款199.82万元,我局已按受灾情况分配到受灾乡镇,用于受灾群众民房修缮加固和恢复重建工作。
7.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情况。按要求成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编制了总体方案、工作规则等。目前已完成承灾体267条、减灾能力122条、历史灾害710条调查、质检、核查工作。家庭减灾能力方面,国普办抽我县28个村委会进行调查,现正在进行户数清查统计,计划对我县28个村委会1400户居民进行调查。交通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正在按照上级部门逐步开展普查工作。
8.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突出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思想措施。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信息,确保汛情、险情和防汛抗洪指令、信息通畅,全面做好防御值守、防范应对处置。二是及时了解辖区(行业)内的实时雨情、水情、旱情、灾情,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和隐患排查,确保人员在岗、工作到位、准备充分、措施得力,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要立即核实、立即报告、立即处置,切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和城市内涝等灾害的防范工作。三是加强汛情旱情预测预警。加强水情、旱情的监测,及时做好监测信息报送和共享,加强联合会商研判,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预警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发布机制,打通预警信息发布通道“最后一公里”,依托县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系统,联合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重大灾情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受威胁区域的责任单位、预警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为防灾避险、科学救灾提供有力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单位名称为洱源县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下设12个股室:1.办公室;2.应急指挥中心;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5.火灾救援管理股;6.水旱灾害救援管理股;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8.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股;9.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10.救灾和物资保障股;11.政工室;12.规划财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9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1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11.4万元,占总收入的2.31%。与上年对比减少1578.06万元,下降76.17%,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上级拨入资金减少和救灾资金直接下达实施乡镇:1.中央、省级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资金下达减少979万元(洱财建〔2020〕82号下达资金9580000.00元专项用于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洱财建〔2020〕70号下达资金210000.00元专项用于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资金),2.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各乡镇申报的需救助人数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直接下达到实施乡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震灾害)444.29万元;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3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13万元,占总支出的28.23%;项目支出928.23万元,占总支出的7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2.69万元,增长90.31%,主要原因分析:1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行政正常调入1人,事业工勤退伍安置2人;2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洱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洱财建〔2020〕82号)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200万元;洱财资环〔2020〕41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支出488万元;洱财建〔2020〕70号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搬迁改造补助支出2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万元,增长31.28%,主要原因分析行政正常调入1人,事业工勤退伍安置5人,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1%。年人均基本支出15.82万元,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64万元,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8.1万元,增长131.9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财政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生态环保支出200万元,专项用于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27.36万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企业每月进行自检自查,有力地净化了全县安全生产环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90万元,为全县居民投保政策性农房保险,“5·21”漾濞地震中洱源受地震灾害影响,赔付199.28万元地震保险资金,用于支持受灾居民重建家园。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94.09万元,解决我县“5·21”漾濞地震中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工作,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居民在冬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万元根据各镇乡干旱受灾情况和现行中央财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政策规定,根据灾情统计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到各镇乡,支援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生活饮水困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对比增加612.69万元,增长90.30%,主要原因分析:1是行政正常调入1人,事业工勤退伍安置5人,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增加。2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洱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洱财建〔2020〕82号)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200万元;洱财资环〔2020〕41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支出488万元;洱财建〔2020〕70号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搬迁改造补助支出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9%。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2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4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4%。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407.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5.13万元,安全监管31.36万元,应急救援26.91万元,应急管理30万元,事业运行53.78万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9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94.09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3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4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33.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控制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6.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控制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占67.7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32.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应急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检查督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检查督查等日常巡查、检查、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省、州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查、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24批次及26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分析行政正常调入1人,事业工勤退伍安置5人,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增加。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0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93万元,固定资产51.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0.0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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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46.2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407.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5.13万元,安全监管31.36万元,应急救援26.91万元,应急管理30万元,事业运行53.78万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9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94.09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万元。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各项目标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单位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均取得很好的效果。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