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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是洱源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内的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为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及做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合作。受县级卫健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作为中心卫生院还承担着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首先,针对院内现有的医务人员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引进与培养并重,逐渐培养一支能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发展和高知识结构的医疗队伍,2022年共安排3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其次,加强对医学继续教育的考核力度和医学继续教育档案的规范建设,完善人才评价与岗位聘用结合模式,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形成公开、有序竞争局面,旨在提高医院内在活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创造社会效益。
二是打造特色中医馆,宣传和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原有中医诊疗、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频、推拿、微波、温针等基础上逐步开展煎药服务、中药颗粒服务、中医按摩足浴服务、中医养生服务等项目。
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强化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健全和规范我院各个科室之间就诊信息联通机制,通过洱源县医共体作为载体,依托洱源县人民医院“云心电”、“云影像”、远程诊断中心和专家的诊断,逐步提高我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我院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科学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强化培训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全院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医院服务更加规范、合理,使群众能更好地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是树立大健康观念,注重医防结合,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努力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洱源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中西药房、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收费室、全科医疗科、护理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公共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科、院办、党建办、财务室。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为卫生院医疗救护车。差异原因为:卫生院医疗救护车属于特种专业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相关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相关收支、无三公经费相关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36,05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4,614.72元,占总收入的52.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651,890.1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6.3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555.06元(其中: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拨入2021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承担部分9,608.00元、拨入2022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承担部分77,260.80元,利息收入2,686.26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1,613.19元,增长3.74%。主要原因为2022年退休人员去世3人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晋升晋级、学历变更、职称聘用等正常增资和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新增2022年落实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经费,导致2022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1,153.20元,增长16.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51,354.69元,下降7.02%;主要原因为2021年接种新冠疫苗剂次高于2022年,2021年洱源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拨入新冠疫苗接种收入高于2022年;2022年门诊人次及住院人次较2021年有所增加,但次均费用均降低,故导致2022年事业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185.32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为2021年将医共体拨付2020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医保结余分配资金37,310.47元列入其他收入,2022年其他收入包含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拨入2021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承担部分9,608.00元、拨入2022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承担部分77,260.80元,利息收入2,686.26元,无医保结余分配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1,193,194.67元。其中:基本支出8,722,950.51元,占总支出的77.93%;项目支出2,470,244.16元,占总支出的22.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1,195.71元,增长7.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494.27元,增长2.04%;项目支出增加616,701.44元,增长33.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为2022年退休人员去世3人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晋升晋级、学历变更、职称聘用等正常增资和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兑付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卫经费及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履约经费;兑付2020年特岗医生中央、省、州三级补助,兑付2021年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兑付2022年落实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经费等和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经费、新冠肺炎疫苗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2,950.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494.27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为2022年退休人员去世3人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晋升晋级、学历变更、职称聘用等正常增资和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64,153.56元,占基本支出的5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8,796.95元,占基本支出的46.53%。人均人员经费145,754.80元,人均公用经费126,837.40元,人均基本支出272,592.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0,244.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701.44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本年兑付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卫经费及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履约经费;兑付2020年特岗医生中央、省、州三级补助,兑付2021年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兑付2022年落实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经费等和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经费、新冠肺炎疫苗补助资金等。具体项目支出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落实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经费14,4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州级资金5,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特岗全科医生项目资金5,0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提前下达卫生院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53,632.79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提前下达村卫生室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06,941.14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卫生院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47,436.32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村卫生室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57,690.17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卫生院2022年基本药物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6,661.27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村卫生室2022年基本药物省级补助结算资金57,690.17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卫生院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8,972.0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下达村卫生室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47,753.93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22年县级乡村医生补助59,52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1,786.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12,769.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98,847.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9,831.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29,250.7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88,106.3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疫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0,805.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265.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21年下半年新冠肺炎疫苗省级接种费128,9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经费23,104.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哨点诊室)3,618.62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74,400.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22年州级卫生健康年初预算切块资金补助乡村医生州级补助14,88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1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108.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资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15,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经费2,374.71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中央补助5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省级补助15,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结算资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4,500.00元。各项目按实施进度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2,56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5%。与上年相比增加1,065,269.13元,增长20.50%,主要原因为2022年退休人员去世3人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晋升晋级、学历变更、职称聘用等正常增资和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兑付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卫经费及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履约经费;兑付2020年特岗医生中央、省、州三级补助,兑付2021年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兑付2022年落实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经费等和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经费、新冠肺炎疫苗补助资金等,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56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987.84元,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费3,502.00元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77,075.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84,00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开展工作、保障机构运行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4,4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924,078.34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20,777.11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8.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765.94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6,874.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乡镇卫生院不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乡镇卫生院不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实有车辆为2辆,与公务用车保有量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实有车辆是医疗救护车,无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未安排拨款。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乡镇中心卫生院,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购置车辆,不存在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7,350,609.66元,其中,流动资产2,706,616.66元,固定资产2,668,2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75,702.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4,222.50元,下降10.7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959.40元,下降8.41%。主要原因为单位于2022年使用以前年度结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兑付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公卫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项目资金,且2022年医保中心未拨付2022年11月——12月医疗保险基金,故造成银行存款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故资产总额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要求,对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的推进工作、资金的拨付、审批、报账程序等严格按照预算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切实做到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未出现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较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炼铁中心卫生院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63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