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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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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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保障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收养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2.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活动室建设、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洱源县中心敬老院顺利运转并完成各项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及时审批待遇、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

4.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工作认真开展、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5.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三留守工作得到了强化进展。

6.扶贫挂包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因保护洱海而失地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为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

所属单位1个,即为:

1.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中心敬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

1.行政单位1个:洱源县民政局。

    2.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中心敬老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相关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6,047,63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47,630.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126,546.51元,增长18.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26,546.51元,增长18.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3,126,546.51元主要原因为今年财政保障了全年的民生资金,并将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所以今年的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7,225,691.90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141.42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82,426,550.48元,占总支出的9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09,072.81元,增长1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7,024.02元,下降4.74%;项目支出增加7,792,048.79元,增长10.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8,009,072.81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按月保障了全年的民生资金,并将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增加发放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3,792,223.00元,所以今年的支出比去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9,141.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024.02元,增长4.74%的主要原因为:中心敬老院县级财政供养临时人员工资330000元由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实际我部门进一步压缩开支,办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8,509.01元,占基本支出的8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0,632.41元,占基本支出的13.56%。2022年我局人均基本支出为165,487.6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为143,052.03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23,236.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26,550.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26,58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92,048.79元,增长10.44%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按月保障了全年的民生资金,并将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增加发放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3,792,223.00元,所以今年的支出比去年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婚姻登记工本费支出533元,主要用于免费发放婚姻登记证书;非税收入用于民政工作支出83,887元;老年人事业发展基金17,408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做到应保尽保、尽退尽退,做好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工作,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914,024.7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685,836.00元,主要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00,504.94元;发放火化补助34,000元,主要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69,1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2,074,301.50元,主要用于保障低保对象的生活;发放临时救助2,372,4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支出71,277.1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收容遣送;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954,949.18元,主要用于保障特困人员生活;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73,293.06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边缘户临时性困难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019.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传统救济和离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和老年福利支出4,255,5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高龄保健津贴;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3,792,223.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支出36,989元、火化补助支出36,000元,精神障碍康复中心建设和服务支出52,515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1,680,000元、殡葬改革推进工作支出1,53,7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74,26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1%。与上年对比增加3,253,145.42元,增长4.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发放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42,89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890,046.5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50,632.41元,非税收入用于民政工作支出83,88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964,557.70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685,836.00元,发放火化补助34,0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00,504.94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69,190.00元,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2,074,301.50元,发放临时救助2,372,40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1,277.10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954,949.18元,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73,293.0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019.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31,37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58,462.49元,发放高龄保健补贴和老年人事业发展4,272,908.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00.00元,支出决算为47,25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618.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3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00元,支出决算为47,251.9元,完成预算的13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61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财政困难,2021年底未支出的公务车燃油费5,989.13元、过路费1,668.1元和公务车维修费10,550元在2022年支出,且2022年公车维修费支出5,150元,导致2022年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用支出较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01.90元,增长3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443.90元,增长22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242.00元,下降79.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财政困难,2021年底未支出的公务车燃油费5,989.13元、过路费1,668.1元和公务车维修费10,550元在2022年支出,且2022年公车维修费支出5,150元,导致2022年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用支出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机要通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本级)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462.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394.80元,下降55.36%,主要原因为减少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330,000元,该资金2022年在洱源县中心敬老院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部门日常办公支出,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洱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910,912.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035,647.51元,固定资产27,960,549.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4,000元,无形资产390,715.0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7,74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377.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50平方米,账面原值384,517.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6,980.83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35,1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14,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我局完成各项民政对象的生活补助、救济发放情况,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1111

2022年决算公开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