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201000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全县各镇乡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4.负责对县城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沿街单位(个人)“门前三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县城周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
5.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照明设施、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政管理。
6.负责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计划和技术标准。
7.负责拟定城区临时市场设置的宏观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批;负责对举办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等活动占用道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制止违章占道行为;负责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整顿。
8.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对城市户外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9.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管理。负责规范、监督查处城市建筑材料及垃圾摆放、运输违章行为。
10.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负责县城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洗车点的管理。
11.对城市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行为进行管理。
12.负责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危害城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13.负责制定城管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城管经费、罚款收据,监督城管经费的使用。
14.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及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工商、文化、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单位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为了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由执法大队牵头深入开展县城环境卫生乱象专项整治:
1.县城市容市貌、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面。一是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商铺所存在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进行规范治理,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二是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取缔“街天”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三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学校周边的实际情况,我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整治模式,对校园周边的各种摆摊设点、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始终维持城市管理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成果。截至目前共规范占道经营2300余次。
2.县城城区主干道整治乱设乱挂广告牌方面。一是着力户外广告管理,按照“一店一招,两齐一平”标准,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规格、样式从严把关,严格店铺招牌的行政审批手续。截至目前共清理小广告约347平方,二是着力“十乱五堆”整治,对门前卫生、绿化、秩序提出明确标准,同时加大“十乱五堆”整治力度,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十乱五堆”现象650余处。
3.规范整治县城交通方面。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对县城主要道路两侧商铺进行宣传,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进行锁车。截至目前规范劝导非机动车违规占道停车3452余次,处罚违规停放在人行道的机动车139辆。切实提高城区人行道违停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4.对建筑工地管理方面。加强对县城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车辆的宣传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进行现场处罚。截至目前,对驾驶员239人次进行了宣传教育,处罚车辆未覆盖3起,乱倒建筑垃圾处罚2起,对各类违章现象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全额供给参公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财务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1辆,为我单位执法车辆。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9698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984.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2578.02元,增长45.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2578.02元,增长45.43%,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我单位职工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930956.03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956.0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580.84元,增长3.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580.84元,增长3.18%,主要原因:2022年我部门临聘人员工龄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0956.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80.84元,增长3.18%,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我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6153.04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802.99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7493.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化。我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95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9580.84元,增长3.18%,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我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及创卫各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5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类)支出963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9.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城乡社区(类)支出173220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
11.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把“三公”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导致2022年度“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802.99元,增加47818.70元,增长27.0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临聘人员工龄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909602.6元,其中,流动资产867972.85元,固定资产41629.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4.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91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力资金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增加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