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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9.行政审批事项:(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立足城镇化发展大局,城市建设有效推进。一是“美丽县城”建设。按照“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指标要求,以补短板、抓提升、突亮点的原则,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已完成了宁新路、文碧路、双拥路部分路段提升改造任务和城区零星市政修复工程;正在实施腾飞路东段提升改造及该路段沿线建筑风格风貌提升改造,加快推进经一路、施滉路、灵杰路路网建设。二是“绿美城市”建设。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结合美丽县城建设拆墙透绿,活化棚改政策“见缝插绿”,继续开展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同时以项目为抓手,启动建设了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立足乡村振兴大局,村镇建设扎实展开。一是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50户70万元,截至年底,已开工50户,完工44户。二是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有序推进。漾濞“6·4”级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910户已完工,“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民房恢复重建398户开工155户、完工66户。三是申报省级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四是我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涉及3个乡镇5个村,截至年底,茈碧湖镇梨园村、碧云村、松鹤村实施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利用示范项目与整合项目同时完工并投入使用,牛街乡牛街村完成投资约70万元,凤羽镇凤翔村项目完成投资约650万元。五是洱源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65838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63户,截至目前,已完成163户整治,完成率100%。
3.立足民生保障大局,住房保障工程有序实施。一是租赁补贴。2022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已完成资料审核,完成发放5户17640元。二是城镇棚户区改造。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865户,目前,已经完成一期住房改造72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105万元;洱源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项目改造任务数240户,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调整),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住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投资20万元。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洱源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个小区全面开工建设并完成11个小区主体工程建设,进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洱源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5个小区、79户,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83万元。四是公租房分配。2021年批次公租房已于年内完成分配372户。
4.立足洱海保护治理流域转型大局,供排水工作有力落实。一是实施《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两年行动计划》,目前各项重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城镇污水处理。2022年,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污水处理厂累计收集处理污水619万吨,COD削减量506吨、氨氮削减量133吨、总氮削减量154吨、总磷削减量16吨。三是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由县截污治污中心每月对截污治污体系抽查检查,并继续委托第三方通过智慧化考评系统对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进行考核,严格落实按效付费机制。四是管网建设。洱源县2022年城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任务6.6公里,目前已全部完成,新建给水管网3公里、改造7公里。五是保障城市供水。洱源县城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系统由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负责县城生活饮用水的生产和供应,2022年供水391万吨,平均日供水1.07万吨。六是污水处理费收缴。年内共征收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污水处理费共计211.95万元。
5.立足经济运行大局,房地产业、建筑业平稳发展。一是房地产业发展。聚焦“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深入推进碧桂园、柏悦府等在建项目建设。二是建筑业发展。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基本建设制度,2022年来,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6份、竣工验收备案5项、建设工程招标备案28项、招标情况报告书备案26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16项。制定了《洱源县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快我县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6.立足国防安全大局,人防事业积极建设。一是按照“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严格审查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条件,全年审批易地建设项目6个、收取易地建设费70437元。二是根据人防专项规划推进人防指挥体系建设任务目标,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已通省州审批,进入可研阶段。三是按省、州人防训练要求制订了洱源县2022年度人防训练计划并下发给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人防专业队,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训练演练。四是积极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及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防警报器测试管理维护工作,认真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7.立足精细化管理目标,城市综合管理持续深化。一是生活垃圾处理。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实现收集清运全覆盖、压缩转运全封闭、卫生填埋及焚烧发电资源化,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运营,加强环卫设施运行管理,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82%。二是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以户外广告管理、“十乱五堆”整治、流动商贩治理三个着力点大力开展县城市容秩序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三是切实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文明城市复牌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排查存在隐患,定期修理维护隔离栏、井盖、雨水箅子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好建成区路灯的日常管理,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
8.围绕住建中心工作,安全生产严格抓牢。一是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防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全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四是全面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综合风险调查任务。五是对洱源县辖区内对既有高层建筑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财务室、基本建设管理股(洱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
2.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3.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4.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5.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6.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
3.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4.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5.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6.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7.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暂定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其中30辆为我单位绿化洒水、垃圾运转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为执法用车,公务用车0辆。实有车辆超编的原因为:根据洱住建字发﹝2018﹞21号要求,用项目资金购买的环卫特殊作业车辆划拨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10辆,实有车辆中(含非机动电瓶车3辆),未上牌车9辆(超标且未落户车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1,145,63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62,926.23元,占总收入的98.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2,708.00元,占总收入的1.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753,865.51元,增长30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962,991.03元,增长313.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90,874.48元,增长114.3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招录2人,全年工资、保险缴费等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我单位实施了创卫和创文项目,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0,254,587.5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7,958.47元,占总支出的10.59%;项目支出98,576,629.12元,占总支出的89.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35,438.95元,增长16.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7,451.64元,增长21.26%;项目支出增加13,887,987.31元,增长16.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招录2人,全年工资、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我单位实施了创卫和创文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77,958.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7,451.64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下属单位园林局、质监站、房管所取消财务独立核算,统一由我单位核算,核算人员增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01,812.96元,占基本支出的8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76,145.51元,占基本支出的19.49%。年人均公用经费33,972.32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576,629.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7,114,101.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87,987.31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城实施了大量项目,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二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项目进度快,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支付。2022年我局开展和开支的重大项目具体如下:一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卫项目5,224,584.00元。二是省级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15,000.00元,主要实施的项目包含绿化补植补植、环境卫生托管、创卫劳务用工等支出。三是节能环保支出8,882,7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洱源县入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洱源县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及村落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园林绿化托管运营经费等项目。四是城乡社区支出48,847,305.11元,主要支付县城路灯路灯托管运营电费经费、洱源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款、洱源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贷款本级及利息、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扶贫发展基金贷款利息、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经费、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洱源县城40米景观大道及街头带状公园华山松移植工程、县城环卫市场化运营经费、洱源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项目、洱源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息、省级文明城市停牌整改工作经费。五是住房保障支出16,598,840.00元,主要支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六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315.33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工作经费。七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8,933,876.68元,主要支付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运营管理费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环境卫生领域市场化托管运营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38,00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8%。与上年相比减少3,789,312.21元,下降4.0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我单位选调生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90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遗属生活补助支付15,768.00元,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支付580,831.68元,职业年金支付101,308.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3,29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创卫”项目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付138,286.5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付460,425.06元,“创卫”项目支出5,224,5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96,56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局下属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洱源县入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洱源县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及村落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使用。其中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支付696,561.42元,洱源县入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付1,500,000.00元,洱源县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支付1,000,000.00元,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及村落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支付3,000,000.00元,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费600,000.00元,城市垃圾场托管运营费736,000.00元,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理服务费564,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532,08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5%。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保障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局机关人员保障经费支出2,341,082.95元,下属单位房地产管理所人员保障经费支出539,458.69元,下属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保障经费支出1,648,307.63元,下属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局人员保障经费支出978,663.87元,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站人员保障经费支出2,445,060.22元,下属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保障经费支出1,732,204.35元,县城路灯路灯托管运营电费经费支出235,944.72元,洱源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支出33,122,324.36元,洱源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贷款利息支出1,263,402.78元,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扶贫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支出349,161.76元,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经费支出1,900,000.00元,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支出611,000.00元,洱源县城40米景观大道及街头带状公园华山松移植工程支出200,000.00元,县城环卫市场化运营经费支出847,300.00元,洱源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项目支出2,776,900.00元,洱源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息支出5,645,701.29元,省级文明城市停牌整改工作经费支出1,277,292.20元,生活垃圾处理非税收费安排的支出618,27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98,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8%。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6,32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000,2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1,068,64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21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4,31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下属单位园林局、质监站、房管所取消财务独立核算,统一由我单位核算,增加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13,3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778.95元,增长4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76.95元,增长3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02.00元,增长618.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园林局从2017年开始将洒水车交由园林绿化托管运营第三方使用,一直未发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2022年开始车辆交回园林局,导致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3辆。主要用于我单位下乡、出差等及洒水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安全生产、截污治污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715.88元,增加835,820.87元,增长186.61%,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新录用人员2人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94,714,504.12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60,242.44元,固定资产4,940,843.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3,418.1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448,14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64,186.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76.00平方米,账面原值430,122.4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693.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00项,账面原值115,792.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22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41,5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925,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美丽县城创建项目的开展,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完成三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十四五”项目我局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美丽县城建设。紧扣“干净、宜居、特色”总目标,着力创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截至目前,完成了“美丽县城”实施方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级评审,并梳理项目,对部分项目进行谋划储备,申报中央资金及债券资金,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三是推进县城环境提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继续实施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规范管理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运营相关工作。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做好消毒杀菌、废弃口罩收集工作,并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治理市容环境乱象,严肃查处违法占道、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城镇的“脏、乱、差”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宜业、宜居良好环境,提升城市服务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巩固创园成果。进一步巩固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大增绿补绿力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开始我单位下属单位园林局、质监站、房管所取消财务独立核算,统一由我单位核算。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