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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财政局为洱源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洱办发〔2019〕78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县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草案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10.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1.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
15.负责县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参与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6.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7.根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9.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20.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1.加强人才工作,履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目标,努力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3,756万元的78.4%,比上年同期完成数41,668万元减收7,381万元,下降17.7%,同比增幅排名全州第8位。
2.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惠民惠农政策。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积极抓好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及上线运行工作。努力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管理目标。及时成立了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建立了洱源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级联席会议,明确了联席会议职责及涉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印发《洱源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治理范围和方法步骤,并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工作。
3.发挥职能,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均衡性。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全县预算单位(含镇乡)、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四是加强公务卡管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五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六是电子差旅网上报销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全县使用“公务之家”办理出差申请、报销的单位111家,注册公务之家7256人,除一家涉密单位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均完成改革。七是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核销等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资产清理盘点工作。八是积极做好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
4.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强化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保障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爱卫办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高防范疾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5.有序开展金融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银政企常态化对接。洱源县2022年“两会”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企业提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6个,县农行、县农商等5家金融机构结合各自政策条件,对26家企业的融资需求情况不同程度地给予支持。二是开展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工作,于3月22-24日分别对3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分类评级,一家评为AA级,两级评为BB级。三是全力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利用右所、茈碧湖镇街天,联合人行、长江村镇银行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手册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6.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已完成一级母公司县国投集团以及二级子公司县城乡投公司注册登记。二是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县国资委印发了《洱源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洱源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严控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情况,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向“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继续根据《洱源县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方案》文件精神,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将盘活的资产依法依规注入到县属国有企业,打造资产管理、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水利环保、农业产业等5个二级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组建若干三级公司,逐步完成“1+5+X”的三级架构管理模式,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企业入驻和项目建设增加县级财政收入,为洱源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作出实质贡献。
7.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结合实际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2份,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30份;排查内部廉政风险机构23个、查找风险点85个、制定防控措施101条,梳理个人风险岗位61个、风险点200个、制定防控措施203条。在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亲情绑架下的权利腐败_周凯家族式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酒殇》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吸取经验教训,坚守底线,依规办事。召开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大会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组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2次。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学好身边人、做好当下事”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兢兢业业推进工作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研究室、综合股、法规股(税政股)、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对外合作股(金融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会计管理股、财政监督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镇乡财政管理股、金融政策服务监管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65,952.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2,902.2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50.44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73,135.51元,增长3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4,215.01元,增长35.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079.50元,下降78.4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收入增多;二是2022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多,导致收入也增多;三是增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10,632.2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3,266.83元,占总支出的77.48%;项目支出3,627,365.41元,占总支出的22.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8,662.76元,增长0.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1,597.19元,增长5.78%;项目支出减少542,934.43元,下降13.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支出增多;二是2022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多;三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项目,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3,266.83元。与上年对增加681,597.19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支出增多,导致正常运转支出增多。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7,592.68元,占基本支出的8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5,674.15元,占基本支出的11.18%。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938.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7,365.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934.43元,减幅为13.02%。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各股室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开支。
2.干部职工体检经费:用于局机关和9个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的体检费支出。
3.国库改革经费:主要用于一是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实施完成各项建设和运维工作,保障了全县财政专网和系统稳定运行;二是进一步优化、更新了局机关部分软硬件,为各财政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了全县财政数据安全;三是用于国库股日常开支;四是用于复印纸采购。
4.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手续费: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2022年全县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顺利实施;同时也确保了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及时为全县预算单位清算。
5.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在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确保洱源县本级全部预算单位数据填报、审核、取数等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节约行政成本。
6.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端项目服务费和编制端项目实施费。
7.2021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凤羽镇财政所、右所镇财政所、乔后镇财政所、三营镇财政所、炼铁乡财政所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款和办公设备采购。
8.非税收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开支和各乡镇财政所临时人员费用支出。
9.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强化监管职责,明确监测范围及部门责任分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广告资讯清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归类统计,抓实宣传教育和排查。
10.全县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网络租赁及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县级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建设网络租赁及维护费和县级至9个镇乡财政所专网费,确保一体化网络100%畅通,及时维护、及时服务。
11.全县一、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和政采云电子卖场建设费用专项经费:用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政采云电子卖场的日常维护运营费用,确保2022年县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顺利开展。
12.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维护票据软件1个财政端和120个部门端费用,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确保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通过对财政票据入库、出库搬运及对县本级保管到期已使用票据存根销毁业务的严格管理,保证了对用票单位正常票据发票、领用和核销,确保应上缴国库和专户的资金足额缴库且票款数据信息一致。
13.绩效评价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被评价单位的资金绩效管理意识。
14.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州级奖励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右所镇财政所、邓川镇财政所、乔后镇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部分工程款。
15.2022年省级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付西山乡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款。
16.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咨询费。
17.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财政局日常的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保障本局工作基本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6,157.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126,893.12元,增长0.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导致支出增多;二是2022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多;三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90,94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保障全县财政专网和核心数据安全;三是编制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保障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正常;四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企业集资风险;五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六是保障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和政采云平台的正常运行;七是开展绩效评价;八是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九是保障各乡镇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顺利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33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3,61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5,26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咨询费和财政局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的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761.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869.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9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761.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86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条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因此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9.18元,下降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2.1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0元,增长0.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条例,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帮扶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财政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674.15元,增加178,362.15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非税收入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付了部分机关运行经费,而2022年用此经费支出减少,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洱源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6,948,179.64元,其中,流动资产19,687,304.21元,固定资产5,623,38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36,380元,无形资产1,11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11,71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288.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81,74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25平方米,账面原值856,523.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9,559.8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4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0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9,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通过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强了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