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234201000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强化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完成《洱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了《洱源县地震应急专项处置方案》,今年2月份,主动承接并圆满完成全省2023年度森林火险高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实战演练。3月15日在乔后镇组织了全县防汛抗旱和抗震救灾综合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21场次,参演人数达96470人。二是加强救援力量建设。积极向省州争取到价值25万元的森林草原防灾装备,争取中央资金35万元,购买了一批防汛抗旱装备,切实提升了县应急局救援队伍的战斗力。三是抓实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汛期“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整改隐患45条;扎实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督查,督促整改问题7项,召开地震救灾联席会3次;全力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处置县内火情14次,年内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援助兄弟县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3次。
2.筑牢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板报、宣传栏等媒介。在“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七进”活动,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约3万份。组织开展了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108人。
3.强化全县救灾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按照标准完善相关设施,在全县设置41处应急避难场所,共计44万平方米,可容纳14万多人。二是加强物资储备。储备帐篷959顶、折叠床3063张、棉被4370床、床上用品2330套、床垫2637张、棉大衣3829件、衣服1004套。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又报告县政府投入100万元,采购救灾物资。
4.加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上报和救助工作力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加大对各镇乡各部门灾情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坚持建立健全县、镇(乡)和村(居)救灾工作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时刻关注天气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发生,确保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统计、上报。年内上报了11次自然灾害,其中:1次旱灾、1次低温冷冻,2次风雹,7次洪涝灾害。总受灾人口12093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388.96公顷,其中绝收灾面积184.21公顷;造成上报经济损失达8825.96万元,共安排下拨中央和省自然灾害生活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77万元,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5.抓实民房火灾保险和地震保险。安排30万元,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续签订了全县的城乡居民房屋火灾进行了统一保险(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年内赔付各类民房火灾保险赔偿资金167230.00元。根据州应急管理局安排,及时拨付90万元地震民房保险续保资金,确保地震一旦发生,群众房屋有保险资金赔付的保障。
6.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根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安排部署,1-3季度,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45人次,车辆130辆次,检查指导帮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436家次,发现隐患572条,督促整改551条,整改率96.33%。按照“精准执法”要求,我县对32家突出问题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8.81万元(应急:5起,1.4万元,消防:21起,13.91万元,市监:7起,13.5万元),没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6件。共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比事故减少2起,下降4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5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加油站、加注站、烟花爆竹销售单位91家,发现隐患问题117项,完成整改117项,整改率100%,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3起,罚款1万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件。同时,组织加油站卸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考试,确保卸油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举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
8.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集中排查整治工贸企业28家次,发现隐患47项,完成整改47项,整改率100%。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罚款0.4万元。
9.紧盯重大隐患问题督办整改。针对州政府领导带队每月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以及各级安全检查反馈问题,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均认真加以整改。目前,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处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安委办验收,正举一反三对事故高发隐患路段进行整治;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风险隐患16件,完成整改销号1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应急指挥中心;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5.火灾救援管理股;6.水旱灾害救援管理股;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8.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股;9.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10.救灾和物资保障股;11.政工室;12.规划财务股;13.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8060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0606.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09592.23元,增长155.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09592.23元,增长155.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原因是:各级财政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力度拨款增加,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2023年县财政拨入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资金5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61号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81号洱源县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缺口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95号象鼻山尾钛矿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缺口资金1000000元)。2、洱财资环〔2023〕91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拨入11540元。3、洱财资环〔2023〕64号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入135060.5元。4、洱财资环〔2023〕35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拨入350000元。5、洱财资环〔2022〕18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70000元,6、洱财资环〔2023〕24号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设补助资金拨入290000元。7、洱财资环〔2022〕87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660000元,8、洱财资环〔2023〕42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拨入11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84581.54元。其中:基本支出5589774.04元,占总支出的35.19%;项目支出10294807.50元,占总支出的64.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14749.63元,增长149.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3193.24元,增长42.36%;项目支出增加7851556.39元,增长321.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执法大队人员7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2023年县财政拨入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资金5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61号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81号洱源县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缺口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95号象鼻山尾钛矿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缺口资金1000000元)。2、洱财资环〔2023〕91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拨入11540元。3、洱财资环〔2023〕64号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入135060.5元。4、洱财资环〔2023〕35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拨入350000元。5、洱财资环〔2022〕18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70000元,6、洱财资环〔2023〕24号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设补助资金拨入290000元。7、洱财资环〔2022〕87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660000元,8、洱财资环〔2023〕42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拨入11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9774.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23043.61元,占基本支出的7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6730.43元,占基本支出的28.0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8027.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9480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房火灾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所有城乡居民房屋(含廉租房、公租房)投保火灾保险费支出;
2.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房纳入地震保险投保保险费支出;
3.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项目经费35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支出;
4.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经费17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支出;
5.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9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支出;
6.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2660000元,主要用于2022至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支出;
7.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支出;
8.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135060.5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地震、防汛、防火应急救援演练,开展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安全生产检查专家技术服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公务用车加油、过路费;安全监管、防灾减灾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提升培训;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费;购买应急管理执法设备;开展重特大及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及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处置和调查处理支出;
9.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项目经费5500元,主要用于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支出;
10.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11540元,主要用于 购买应急指挥、抢险救灾所需的装备设备、物资等支出;
11.洱源县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工作项目经费66751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工作支出;
12.购买复印纸经费项目经费15500元,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管理局办公使用打印纸支出;
13.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项目经费73781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支出;
14.应急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经费96175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高火险期巡查、检查、督查;
15.专业扑火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10500元,主要用于应急常备队人员工资及办公支出;
16.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6781.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9533984.13元,增长150.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执法大队人员7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2023年县财政拨入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资金5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61号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81号洱源县象鼻山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缺口资金2000000元;洱财资环〔2023〕95号象鼻山尾钛矿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缺口资金1000000元)。2、洱财资环〔2023〕91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拨入11540元。3、洱财资环〔2023〕64号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入135060.5元。4、洱财资环〔2023〕35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拨入350000元。5、洱财资环〔2022〕18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70000元,6、洱财资环〔2023〕24号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设补助资金拨入290000元。7、洱财资环〔2022〕87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660000元,8、洱财资环〔2023〕42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拨入11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94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50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1942.7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70.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496.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9%。主要用于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5693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4%。主要用于(农房火灾保险专项资金300000元,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专项资金900000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350000元,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70000元,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补助资金29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660000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10000元,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060.5元,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5500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1540元,洱源县象鼻山钛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5000000元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263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23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88%,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2356.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中仅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未列入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159.04元,下降4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55.04元,下降5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4.00元,下降37.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控制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应急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检查督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检查督查等日常巡查、检查、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省、州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查、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930.43元,比上年增加984542.54元,增长171.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169773.13元,其中,流动资产876159.38元,固定资产2293613.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527.06元(其中货币资金年初数234114.68元,年末数82028.88元,比上年减少152085.80元,主要是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96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3760.00元(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职责要求,购买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装备一批)。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47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43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主要实施了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实施顺利,绩效自评情况较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