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1至项目4)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纪委与洱源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州纪委州监委和中共洱源县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共洱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设在中共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正科级。
洱源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乡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乡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二是承担省州党委巡视巡察有关工作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三是负责向州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四是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六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七是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八是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十是负责县委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统筹推进“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1.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者”,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更加有力。坚持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2.坚定不移做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的“践行者”,干部队伍纯洁可靠。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3.坚定不移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监督首责全面发挥。监督推进“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十个专项行动,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推进清廉责任共同体建设。
4.坚定不移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守护者”,斗争精神持续增强。时刻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气神,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紧紧围绕新时期腐败治理新特征,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
5.坚定不移做作风转变的“引领者”,把作风防线守稳守牢。准确把握作风问题的阶段性特征和实践要求,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纠“四风”树新风,不断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6.坚定不移做政治巡察的“落实者”,让巡察“利剑”更光更亮。认真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持续提升。
7.坚定不移做模范机关的“创建者”,“贡献率”和“辨识度”达标凸显。带头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3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研究室牌子)、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云南洱源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72730.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71634.3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6.38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60208.88元,下降36.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60225.58元,下降36.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70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建设较上年大幅减少,故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2996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6704.48元,占总支出的55.26%;项目支出13033255.74元,占总支出的44.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49667.86元,增长23.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702.10元,下降0.77%;项目支出增加5575369.96元,增长74.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96704.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52342.29元,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4362.19元,占基本支出的9.5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971.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33255.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975245.2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121”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经费8975245.24元,主要用于121谈话室建设;
2.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经费553370.0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及信息化运维等方面支出;
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429028.5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及办案人员差旅费等方面支出;
4.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87126.82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支出;
5.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6.案件查处工作经费332471.38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工作支出;
7.巡察工作经费478239.7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支出;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132181.93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上海市对口帮扶党政干部赴上海学习锻炼补助资金16438.00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赴上海学习锻炼生活补助;
10.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资金1819154.17元,主要用于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建设;
11.常委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常委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987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17%。与上年相比增加2325145.94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二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造成增量;三是艰苦地区津贴标准提高,造成增量;四是县委巡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案件查处等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5124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支出、单位基本运转支出、差旅费报销、监督检查工作支出、案件查办工作支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出、巡察工作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99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807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党政干部赴上海学习锻炼经费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1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8900.00元,决算为15945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900.00元,决算为155378.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4%,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000.00元,决算为40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89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45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900.00元,决算为15537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000.00元,决算为4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公务开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开支标准,切实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597.26元,增长4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3376.26元,增长5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79.00元,下降62.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单位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我单位查办案件较多,使用车辆较多,加之油价上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9521.30元,比上年减少213801.64元,下降12.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若干规定,节约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6508161.19元,其中,流动资产11103209.16元,固定资产3710750.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593142.66元,无形资产101059.0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3715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907.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626.3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5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781.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县级安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中心工作,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洱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洱源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