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和州委政法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州委政法委指导帮助和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委政法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的总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实政治安全、维护稳定、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洱源,保障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二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三是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四是抓实涉稳突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五是积极开展信访安保维稳工作。
2.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制定下发《洱源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普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专项办公室,成立县专项普法工作队9队40人,覆盖全县9个乡镇,全县上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调的普法工作机制,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采取“6个1+X”模式开展专项普法工作,切实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化现代化。扎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聚焦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切实维护洱源社会和谐稳定。
4.平安洱源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抓实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三是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四是抓实平安细胞工程。五是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5.打击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聚焦“六清”行动目标,深入实施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强化命案防控,深入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6.积极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以组织实施“八大行动”为抓手,做到特殊人群“底数清、情况明”、服务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帮扶救助“全覆盖、无遗漏”、教育引导“常态化、有实效”,最大限度消除隐患,体现公平正义。
7.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持续开展。紧紧围绕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类打击重点,持续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以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为牵引,带动其他行业领域整治。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深入开展“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
8.反邪教工作不断加强。认真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到9乡镇及部分中小学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集中宣传活动48场次,发放《崇尚科学 关爱家庭 珍爱生命 反对邪教》等反邪防邪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师生及群众达2.5万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59269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2691.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0350.44元,下降5.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0350.44元,下降5.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因受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没有完成支付,导致资金减少;2.人员工资中基础性绩效没有足月支付及2023年养老保险没有支付导致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26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97523.92元,占总支出的76.15%;项目支出1095167.08元,占总支出的23.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0027.88元,下降6.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138.97元,下降0.97%;项目支出减少275888.91元,下降20.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因受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没有完成支付,导致资金减少;2.人员工资中基础性绩效没有足月支付及2023年养老保险没有支付导致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7523.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2406.44元,占基本支出的8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5117.48元,占基本支出的18.7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8536.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5167.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常委专项业务经费26868.58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工作;
2.网格巡查员调解员工资补助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网格员调解员工资;
3.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队公务用车补助经费24702.00元,主要用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队公务用车:
4.综治维稳业务经费271264.50元,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
5.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793.36元,主要用于开展平设建设工作;
6.州级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经费12000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
7.治保调解经费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治保调解工作;
8.州级拨乡镇网格巡查员补助资金117006.72元,主要用于支付网格员调解员工资;
9.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经费74237.46,主要用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改造;
10.市域社会治理业务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右所团结村调解中心建设支出。
11.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经费32609.46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
12.“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及信息线索奖励经费14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及信息线索奖励。
13.其余项目涉及金额230385元,项目内容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269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0027.88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因受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没有完成支付,导致资金减少;2.人员工资中基础性绩效没有足月支付及2023年养老保险没有支付导致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996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0%。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53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遗孀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78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3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52169.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45915.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1%,完成年初预算的7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62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52169.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4591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62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77.69元,下降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14.31元,增长1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2.00元,下降61.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发生此类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其他县市、镇乡等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117.48元,比上年增加36561.48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组织政法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培训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807.16元、水费810.6元、差旅费44850元、会议费2658元、培训费89580元、公务接待费1383元、 劳务费206877.72元、工会经费43235.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15.24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691687.54元,其中,流动资产2204445.52元,固定资产485156.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85.5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65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25.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25.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县级安排了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有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网格巡查员调解员工资、“以案定补 ”、“以奖代补 ”及信息线索奖励经费、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经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经费、常委专项业务经费等6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