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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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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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3、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10、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11、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12、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强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4、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7、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18、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9、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经营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20、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2.有限责任公司登记。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5.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6.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登记。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9.合伙企业登记。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12.个体工商户登记。13.企业集团登记。14.户外广告登记。15.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16.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17.食品流通许可。18.餐饮服务许可。19.罂粟壳定点零售审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关键点,优化营商环境;

2.以安全生产为着力点,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

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

5.精诚团结、砥砺奋进,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以赴抓实洱海保护治理。持续深入开展“禁磷”“禁白”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三禁四推”工作。

6.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市场准入股。4.企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5.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8.市场规范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洱源县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9.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与质量监督管理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综合执法稽查大队。12.财务室。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股。14.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15.物价监督管理股。

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茈碧湖市场监管所、三营市场监管所、右所市场监管所、凤羽市场监管所、炼铁市场监管所、邓川市场监管所、牛街市场监管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为省局配发的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8200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7577.12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432.09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1007.48元,增长3.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853.63元,增长3.6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1846.15元,下降2.4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新增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10591.91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7494.95,占总支出的82.88%项目支出2313096.96,占总支出的17.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6863.14元,下降2.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1913.54元,下降3.13%;项目支出减少34949.60元,下降1.4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97494.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2206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5428.93元,占基本支出的6.0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85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3096.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制式服装采购经费、火把节物交会专项及凤羽监管所办公楼工程项目经费支出1403319.20元,主要用于制式服装的采购,火把节物交会人员经费支出,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及凤羽监管所办公楼工程尾款支出等。

2.市场监管专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317.88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工作中的差旅费及办公费支出。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级补助支出35141.36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检测监管过程中的抽样材料费及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4.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52404.08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检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

5.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平台及创卫经费支出462555.44元,此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创卫工作中的三防设施安装费、印刷费、劳务费等支出及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平台的建设支出。

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支出10459.00元,主要用于开展此项工作中的差旅费和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0132.5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减少447322.49元,下降3.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三是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平台项目支出减少以上三项综合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506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食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859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死亡抚恤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882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过程中的差旅费和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16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决算为29761.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决算为26632.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9%,完成年初预算的4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1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1%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761.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6000.00元,决算为2663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129.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厉行节约相关要求,缩减相关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二是部分经费开支因年底财政资金紧张而尚未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134.14元,下降5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142.14元,下降6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8.00元,增长47.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上一年已发生但未支付的部分2023年支出为当年正常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及出差或下乡途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辆保有量大于车辆编制数的原因为省局配发的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无编制。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428.93元,比上年减少166998.24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一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净减少4人,公务交通费相应减少;二是工会经费未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689546.73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91.86元,固定资产6668824.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13630.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24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9326.78元,流动资金减少415834.54元,无形资产增加350751.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14.00平方米,账面原值539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150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6.6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06.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县食安委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查处相关违章行为。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量监督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依法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并通过绩效评价,及时了解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总结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对部门行政效能给出综合评价。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20040707917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