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2242001000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图书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13.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大旅游固定资产投资。二是推进文旅项目建设。三是争取政府专债项目。四是打造文旅特色品牌。
2.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旅游统计工作。每月完成上报县内旅游监测点的接待情况,更新住宿单位的情况和抽样节假日住宿单位预定情况,保证旅游统计工作稳步开展。二是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结合“3.15学雷锋文明实践自愿服务活动”和“5.19旅游日”宣传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旅游志愿者走进景区,营造文明旅游氛围。三是制定本部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成平台的数据的录入、更新,构建良好的文旅社会信用体系。
3.扎实抓好文旅市场监管。一是持续开展市场整治百日行动。对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级旅游民宿、娱乐场所等进行督查检查,严厉打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购物、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存在营利性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累计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的执法检查103次,检查文旅企业351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3人次。已办结娱乐场所因营业日志不全,给予警告案件2件;已办结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5件,给予5家娱乐场所罚款处罚,罚款金额105000元。二是及时处置涉旅投诉及退(换)货。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3年共受理“一机游”和12345政务平台投诉103件,办结103件,办结率100%。处理退换货537起,累计退款成功金额64.32万元,满意率为100%。三是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星级酒店、A级景区景点、涉旅企业、文保单位等重点领域围绕火灾防范、设施设备、高风险项目、地质灾害、旅游交通、食品安全、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行业安全。
4.深入推进文化事业繁荣。一是全面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2023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72场次,参与观众67800人次;开展“迎新春送春联”“少年儿童免费钢琴培训班”“2023年春季少儿声乐免费周末培训班”“舞蹈免费培训班”等;举办2023年“助力乡村振兴·筑梦美好家园”广场舞推广培训、“中国梦·劳动美—传承霞客文化·展示绿美洱源”“不忘初心·我的教师梦”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10月份应邀参加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首届大学生青年文化节”演出,进一步推动两地文化交流互鉴;充分利用馆藏文献资源和数字图书,开展全民阅读活动8场次,线上活动6场次,有1400多人次参加,线下活动3场次,有1700多人次参加。二是积极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精心策划编排了舞蹈《纸马金花霸王鞭》参加“三月街”开街仪式文艺表演;广场舞《俏姥太》参加大家乐广场舞蹈大赛荣获金奖和创作奖;白族大本曲《情系“江那边”》参加大理州文艺调演荣获曲艺一等奖,舞蹈《春雨如酥》荣获舞蹈类二等奖;白族调《如今山村美如画》参加原生态歌手演唱大赛荣获三等奖。组织开展“彩云奖”获奖节目《春雨润心田》,在节目取材地右所镇西湖生态搬迁新村首演。洱源县白族唢呐成功入选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
5.持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一是扎实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申报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洱源西山白族调(传统音乐)”“凤羽砚台制作技艺(传统技艺)”“洱源雕梅(传统技艺)”3个项目入选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茈碧湖海灯会、凤羽田家乐、板凳龙、白鹤舞4个项目通过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公布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4项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110人。二是广泛开展非遗传承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唢呐乐、西山调、霸王鞭、耍牛舞、雕梅、刺绣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参与“中国·大理洱源第二届梅花文化节”活动和第72届世界小姐中国区总决赛选手走进洱源体验自然非遗之旅活动;举办“霞客春风·穿越时空——跟着霞客游洱源”活动,对徐霞客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挖掘、收集、整理、研究、交流,编印《徐霞客在洱源》一书;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开展2023年洱源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三是认真履行文物保护利用职责。对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检查以及“两线”范围内违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完成了洱源县大龙潭和大枫树光伏发电场项目用地区域及进场道路内文物古迹影响调查勘探工作;指导实施“乔后杨家大院修缮三期”“施介故居修缮项目”保护修缮,实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菜园村凌云阁”的保护修缮工程;完成州级文保单位“洱源文庙恢复修缮工程”的工程量复核和审计结算工作;成功申报邓川乡贤坊”成功申报为大理州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大云南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6.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一是不断加强智慧旅游建设。景区建设完成了线上预约和购买门票、慢直播、景区语音讲解和电子地图、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各种智慧化应用场景和体验项目。在大理地热国和西湖景区铺设智能指引标识21块,大理地热国完善了景区智慧化监控系统。二是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围绕“一季一主题、一月一活动”计划,策划完成“霞客春风˙穿越时空——跟着霞客游洱源”、第二届“梅花文化节”、世界小姐走进洱源、5.19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惬意洱源·美好生活”、“理享正当时·美好生活在大理”洱源专场、青梅采摘节、大理暑期旅游消费季,昆明信息港“在文化里逛洱源”、“美好生活季·泛舟洱海源”系列宣传推荐等活动。2023年在大理文旅APP发布推文53篇,在“洱源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38篇,在“洱源文旅”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推文147条。推送给人民网的稿件和新浪微博话题#去有风的地方取景地绽放万亩花海#话题总浏览量达6097.6万人次。与新浪微博大V“深一度”合作上新浪微博同城热搜榜第七名,开展的直播推荐在新浪微博直播广场排名全国第三1次、第四1次、第十1次,曝光量达2136.3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行业规范和市场管理股、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股、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洱源县图书馆
3.洱源县文化馆
4.洱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洱源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洱源县图书馆
3.洱源县文化馆
4.洱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洱源县文物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8256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01058.46元,占总收入的98.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1507.76元,占总收入的1.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399855.64元,增长282.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138347.88元,增长285.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61507.76元,增长118.8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二是政策性调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230288.68元。其中:基本支出8158321.29元,占总支出的18.45%;项目支出36071967.39元,占总支出的8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036582.61元,增长235.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918.18元,增长2.00%;项目支出增加30876664.43元,增长594.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导致各类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财政及时清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58321.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79381.12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940.17元,占基本支出的5.8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402.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71967.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老年合唱团经费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合唱团开展活动及设备购置补助支出;
2.洱源县农村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补助经费支出87655.00元,主要用于洱源县农村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维护支出;
3.一部手机游云南补助经费支出1090.00元,主要用于宣传推广及“一部手机游云南”慢直播建设支出;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支出12239.00元,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活动支出;
5.文物保护业务补助经费支出23744.56元,主要用于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及修缮等支出;
6.非税收入返还补助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办公费支出;
7.两馆免费开放经费支出292518.13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各项支出;
8.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9.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支出34644720.70元,主要用于开展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及各类节庆文化演出活动支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右所西湖生态旅游小镇开发建设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景区门票补助、一河三湖保护开发工作、《洱源县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库规划方案》编制、洱源县旅游大数据分析管控系统建设维护、文化工作者培养培训和文化人才选派补助支出、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支出、开展洱源县梅花文化节活动及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10.西湖村庄规划及生态旅游小镇规划编制补助资金支出730000.00元,主要用于西湖村庄规划及生态旅游小镇规划编制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2587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上年相比增加31071375.78元,增长245.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28922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和保障机构运转办公费、电话费等支出,以及老年合唱团活动开展、戏曲进乡村、两馆免费开放、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遗传承活动开展、文物修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18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遗属补助发放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10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右所西湖村庄规划及生态旅游小镇规划编制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83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900.00元,决算为4646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900.00元,决算为35421.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4%,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10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900.00元,支出决算为4646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900.00元,决算为3542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10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洱源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99.41元,下降1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2.41元,下降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47.00元,下降49.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开展公共文化管理、文化下乡、旅游宣传、旅游执法等工作频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减少;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洱源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共文化管理、文化下乡、旅游宣传、旅游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单位在编实有车辆为3辆,与公务用车保有量存在差异的原因为:1辆为公务用车,1辆为流动图书车,1辆为流动文化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各类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940.17元,比上年增加31952.48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5346931.77元,其中,流动资产56659500.32元,固定资产26504562.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2000.88元(净值),其他资产2070868.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4734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44396.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434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7075.3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绩效自评项目10个,主要为:老年合唱团活动补助经费、洱源县农村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补助经费、一部手机游云南补助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业务补助经费、文物保护业务补助经费、非税收入返还补助经费、两馆免费开放经费项目、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西湖村庄规划及生态旅游小镇规划编制补助资金。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0044829118
监督索引号5329300224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