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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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56623448X/2024-00083
  • 发文机关: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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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措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7.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职能转变。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取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质量推动就业创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岗位,线上线下多渠道向洱源学籍、洱源户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营造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做好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二是持续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关系,加强与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对接联系,广泛收集和发布就业岗位,组织发动更多劳动力向省外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提高省外转移就业占比,依托驻外劳务工作站,做好稳岗工作,增强劳动力就业稳定性。拓展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内重点企业、县内重点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扶贫车间和个体私营企业等,吸纳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创业培训、“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多种举措支持劳动力自主创业。三是抓实职业培训强技能。围绕“培训促就业、强技助增收”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在掌握劳动力转移基数、培训需求、转移方向等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和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合理设置培训项目,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占比,提高培训针对性、精准性。四是支持自主创业促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的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高质量推动社会保障。一是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合理提高待遇水平,努力构建人员范围广覆盖,保障水平多层次,制度办法可衔接,管理服务现代化,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更健全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参保人员享保待遇,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助、育有所保”的目的。二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配合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改革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利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推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实名制认证新模式。三是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行工伤保险统一政策、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水平、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统筹管理模式。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工作,落实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及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及“新业态”人员参保。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继续实施建筑、交通、铁路建设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保障高风险行业流动就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规范和强化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完善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四是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着力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通过大数据比对、“免申即享”等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政策,对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及时开通了网上快捷申办和线下申办渠道。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确保政策无缝衔接不断档。持续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积极推行“快办即享”,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待遇。

3.高质量推动人事人才管理。一是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保护人才创新积极性。建立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形成竞争有序、人才辈出的用人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继续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服务环节,不断规范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创新人才工作方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构筑人才高地,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4.高质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一是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覆盖面和履行质量。二是全力以赴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采取断然措施,拿方案、出对策、筹资金,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和隐患。三是继续抓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分层次、多批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劳动者工资“不能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以落实“六制一金一表”为抓手,以严惩恶意欠薪、使用童工、强迫劳动、超时加班行为为着力点,对所有用工单位,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管,对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责令整改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引发欠薪的用工单位及建设项目一律实施顶格处罚,用铁腕手段切实扭转年年整治年年欠的局面。

5.高质量推动作风建设。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处理好严格政策与态度热情的关系,处理好严格程序与简化流程的关系,处理好坚持原则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服务工作达到“短、少、全”,即排队短、时间短、跑腿少、证明少、管理制度全、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办事高效、全面提升”的人社队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业务经办效率,优化业务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攻坚克难,提升服务质量。在经办业务过程中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努力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加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加挂洱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超编0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216242.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6242.27元,占总收入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2912.65元,下降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735.17元,下降4.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8177.48元,下降70.2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我单位平均人员比2022年减少;二是2023年财政按收支实现制核算财政拨款无结转;三是各部门大加对财政资金管理非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211662.27元。其中:基本支出2950638.27,占总支出的70.06%项目支出1261024.00,占总支出的29.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4506.33元,增长17.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2782.91元,下降8.46%;项目支出增加897289.24元,增长246.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列支了2023年将原县财政安排并存于财政专户的洱财社〔202175号下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减少为2023年我单位平均人员比2022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0638.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8938.25元,占基本支出的93.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700.02元,占基本支出的6.5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65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102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

2.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劳动者提供服务保障;

3.2023年事业人员招考业务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招考工作;

4.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开展,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5.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转移工作。

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0000.00元,主要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经费;

7.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5811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8. “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6499.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生活补助;

9.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10.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275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网络防火墙服务费;

11. 和谐劳动工会活动项目经费1692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会活动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1242.2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与上年相比增加648940.03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 一是列支了2023年将原县财政安排并存于财政专户的洱财社〔202175号下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00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减少为2023年我单位平均人员比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455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失业保险单位补助支出、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公条件等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60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生育保险缴费补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补助支出、公务员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22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2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507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5074.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7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507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勤俭节约、提高效能的原则,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320.43元,下降4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9130.43元,下降3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量,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务接待未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700.02元,比上年减少38220.44元,下降16.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若干规定,节约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3728162.38元,其中,流动资产4419434.99元,固定资产9246964.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763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9213.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6038.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34.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4.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主要实施了八个项目,项目实施顺利,绩效自评情况较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600301111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基层单位版)2024082202133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