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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农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理论武装,政治建设坚强有力。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理论武装不断深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先后召开30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6次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600余名党员干部积极参训,全乡76个党(总)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冬春训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运用好山石屏村“活教材”,开展现场实践教学,在全乡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代表李桂科先进事迹热潮。二是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乡党委和4个村党总支巡察整改及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计划发展党员7名。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0余场,进一步凝聚了党心民心。三是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坚持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约谈提醒、述责述廉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检查12次,发现问题73个。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召开炼铁乡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开展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活动1场次,组织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等专题片14场次,签订《禁止党员干部违规饮酒、违规吃喝,严守会风会纪承诺书》271份。加强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至10月底,对干部职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7人次。共办理问题线索11件,其中:谈话函询了结5件;初核了结1件;党纪立案2件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正在初核2件、立案审查1件。
2.坚持产业引领,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一是绿色农业稳定发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完成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41万亩。完成2023年3620亩烤烟收购任务,涉及农户304户,共收购烟叶51.55万公斤,上等烟叶占比73.26%,实现烟农收入2054万余元。兑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25.58万元,种粮补贴17.64万元。积极申报炼铁乡翠屏村工业辣椒初加工建设项目、工业辣椒烘烤项目,运用“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订单农业,种植中药材3680亩、特色马铃薯360亩。积极探索新产业,种植工业辣椒455亩、小米辣300亩和魔芋玉米间套种400亩、魔芋核桃复合种植300亩,玉米制种350亩,乡村产业呈现出欣欣向荣良好势头。二是生态养殖不断壮大。截至10月,全乡大牲畜存栏1.2万头,生猪存栏2.1万头,羊存栏2.5万只,交售鲜奶2640吨。出栏生猪4.1万头,大牲畜6166头,羊出栏2.2万只,总产值达1.7亿元。落实政策性养殖保险,全乡参保牛6660头,能繁母猪2973头。三是工业发展积极推进。总投资800万元炼铁乡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投资8466万元溪灯坪金矿采选工程完成并投产。截至2023年10月,财政收入同比显著增长,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543.43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数89.77万元增加453.66万元,同比增长505.37%,全乡经济发展得到长足进步。
3.坚持人民至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压实驻村帮扶责任。严格落实乡村两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下派11个包村工作组分村包保,任命1名驻村第一书记为副乡长,切实工作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用好政府救助平台,推进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动态监测帮扶,一月一监测、一月一调度,截至10月,全乡共识别纳入监测对象45户153人,其中2023年1月以来识别4户13人,按期办结“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138件,持续加强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未出现致贫返贫现象。三是持续做好产业就业帮扶。制定了产业扶贫“增收激励法”,提供了公益性岗位11个,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39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67笔,累计贷款金额751.5万元。622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已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全乡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6189.02元,同比增长14.67%,无一户一人发生返贫致贫。。
4.坚持常抓不懈,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仗抓紧抓实抓细。一是图斑整治扎实推进。严格土地审批,完成农村村民建房审批50宗,建立土地违法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共32次,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13起。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发放炼铁乡耕地保护告知书1000余份。全力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建立周调度工作清单制度,有力推进耕地流出整改,所有图斑已完成整改及挂接,省级审核率102%,净面积审核率96.95%。二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执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制度,清理垃圾52吨、沟渠42公里。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组织乡村干部带头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活动,累计种植清香木、冬樱等绿化美化植物6000棵。扎实开展苍山禁牧,发放《致放牧户的一封信》600份、环境保护宣传手提袋1000个,签订禁牧承诺书共计200余份,提高了群众苍山环境保护意识。及时更新河长名册,督促河长完成巡河任务,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及上级河长交办的整改工作。加强砂石管理,采取常态化巡查与群众举报结合的方式,有效打击盗采砂石违法行为。投资50余万元的万头生猪养殖场环保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完工。三是护林防火扎实有效。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张贴标语350余条,机动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成立了10人专业扑火队。全乡共发生一般森林火情3起,当日扑火率为100%。共处理违规野外用火案件5起,处以罚款金额3770元,通过处罚、教育,群众防火意识不断增强。严惩乱砍滥伐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3起,处以罚款金额54264元。
5.坚持风险防范,社会治理卓有成效。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扎实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聚焦工作重点,科学精准施策,集中力量做好特殊群众服务管理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宣传教育发动为牵引,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截至目前,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1件。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65件,办结率为100%。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炼铁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整合乡村两级力量,进一步壮大充实专项工作队伍,完成网格员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训。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课堂”“送法下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5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多册。三是扎实开展市域深化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党建引领、多网合一、一网统管、一网通建、一网共享”的一盘棋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乡已初步建立有150名网格员的“乡级—包村工作组—村级—小组”的综治网格网络。持续推进乡村两级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件,办理信访平台信访件18件,公众号发布信息100余条。
6.坚持民生保障,群众福祉日益增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所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一是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推进。协调洱源县农商行炼铁支行办理搬迁户建房贷款37户共贷款534万元。“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新庄安置点、秧田湾安置点“三通一平”、基础换填、挡墙施工等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新庄安置点34户已购买商品房2户,开工建设29户,秧田湾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民房建设有力推进。新庄、纸厂分散安置13户完成入住12户、正在筹建1户。二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高质量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2022年度编制任务,茄叶、翠屏等5个村完成县级评审,2023年度纸厂和牛桂丹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全面做好自然灾害救助保障,截至10月,共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85万元,救助纸厂、牛桂丹、北邑3个村委会寒潮受灾群众177户645人;投入抗旱经费27.3万元,有力保障了124公顷耕地灌溉和1588人及3365头大牲畜饮水;办理残疾证41人,发放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4504人次41.1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04户368人,救助金额14.19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6.04万元,城市低保在册人数1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86.67万元,农村低保在册人数1078人,发放分散特困供养金80万元,分散特困在册人数98人,高龄补贴25.53万元,高龄补贴在册人数468人,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菜单式”“师带徒”等培训3场次,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19人次,全乡转移劳动力9849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推行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祭祀新风尚。三是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撤校并点方案制定,开展控辍保学入户动员宣传125人次。山石屏功能提升项目、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宣教中心暨“四位一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其中总投资40.65万元的补充供水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强化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管理,新建应急广播101个。完成总投资56万元小高罗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洱源县炼铁乡文化活动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0万元大叶坪唢呐和板凳戏传承人队伍建设及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唢呐乐传习所改造提升项目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认真做好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全年为部队输送5名大学生新兵。工青妇、红十字会、科普、老龄、社科、文联、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78099.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78099.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8101.92元,下降4.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78101.92元,下降4.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及村级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收入相对减少;二是惠农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相对上年度缺少此部分收入;三是部分项目资金录入一体化系统后未支付,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78099.1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5625.56元,占总支出的42.29%;项目支出16202473.54元,占总支出的57.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36001.16元,下降20.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9411.66元,下降5.49%;项目支出减少6346589.50元,下降28.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及村级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支出相对减少;二是惠农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相对上年度缺少此部分支出;三是部分项目资金录入一体化系统后未支付,实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5625.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03736.62元,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888.94元,占基本支出的4.82%。炼铁乡人民政府乡、村、组干部共315人,人均基本支出为37700.40元/人/年,人均人员经费35884.88元/人/年,人均公用经费1815.52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2473.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洱财镇〔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3759.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活动经费支出;
2.洱财镇〔2023〕64号2023年第二批烤烟生产工作项目经费21441.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烤烟生产、指导等各项工作支出;
3.洱财镇〔2023〕94号炼铁乡人民政府维稳工作项目经费62585.39元,主要用于炼铁乡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支出;
4.洱财镇〔2023〕33号炼铁乡梅花集市活动工作项目经费478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保障梅花集市活动开展支出.;
5.洱财镇〔2023〕23号炼铁乡自来水厂运营经费补助项目经费588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自来水厂运行维护及临时人员工资支出;
6.洱财镇〔2023〕79号洱源县炼铁乡财政所临聘人员项目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财政所临时人员工资支出;
7.洱财预〔2022〕14号2022年州级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奖励补助项目经费3973.24元,主要用于炼铁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8.洱财预〔2023〕8号洱源县炼铁乡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经费10186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9.洱财镇〔2023〕3号牛桂丹村少数民族服饰抢救保护传承项目经费1488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牛桂丹村少数民族服饰抢救保护人员培训支出;
10.洱财行〔2022〕58号2022年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百村社区示范创建行动项目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牛桂丹村小高罗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
11.洱财行〔2023〕88号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网络化服务保障项目经费11808.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综治维稳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补助发放;
12.洱财行〔2022〕80号2022年平安家庭创建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炼铁村平安家庭创建购买电脑等设备及标识牌制作支出;
13.洱财行〔2022〕90号2022年州级平安家庭创建项目经费37688.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炼铁村平安家庭创建购买电脑等设备及标识牌制作支出;
14.洱财镇〔2022〕22号2022年度村民小组州级配套工作项目经费4519.37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各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支出;
15.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新庄村草坝子党支部建设项目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新庄村草坝子党支部建设支出;
16.洱财镇〔2023〕46号2023年村民小组州级配套工作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各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支出;
17.洱财镇〔2023〕17号2023年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州级补助项目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书记补助;
18.洱财镇〔2023〕84号2023年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县级补助项目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书记补助;
19.洱财镇〔2023〕1号炼铁乡武装工作项目经费1382.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民兵体检等工作支出;
20.洱财行〔2023〕44号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支出;
21.洱财镇〔2023〕1号炼铁乡党建工作项目经费12185.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征订报刊杂志、党员培训等党建工作支出;
22.洱财镇〔2023〕1号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经费312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23.洱财教〔2023〕15号2023年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项目经费99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文化馆免费开放及图书管理员工资等支出;
24.洱财教〔2022〕15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27284.2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文化馆免费开放及图书管理员工资等支出;
25.洱财镇〔2023〕3号洱源县炼铁乡翠屏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经费93973.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翠屏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26.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翠屏村小广场大喇叭项目经费404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翠屏村小广场大喇叭建设支出;
27.洱财镇〔2023〕68号洱源县炼铁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经费468149.73元,主要用于炼铁中心敬老院建设支出;
28.洱财资环〔2022〕50号2022年10至12月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经费119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炼铁乡生态护林员补助;
29.洱财农〔2023〕83号2023年村防疫员经费补助项目经费554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炼铁乡防疫员补助;
30.洱财农〔2023〕92号洱源县炼铁乡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经费1237479.42元,主要用于炼铁乡规模化生猪养殖建设;
31.洱财农〔2023〕93号洱源县炼铁乡万头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剩余工程补助项目经费3486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万头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剩余工程建设支出;
32.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翠屏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粪污治理公厕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6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翠屏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粪污治理公厕建设;
33.洱财镇〔2023〕3号洱源县炼铁乡农贸市场公厕改造修缮工程补助项目经费32860.00元,主要用于洱源县炼铁乡农贸市场公厕改造修缮;
34.洱财镇〔2023〕3号洱源县炼铁乡长邑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粪污治理公厕建设项目经费27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长邑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粪污治理公厕建设;
35.洱财农〔2023〕71号2022年种烟村组干部担烟考核奖励项目经费23486.00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担烟考核奖励补助;
36.洱财资环〔2022〕6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项目经费212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护林防火物资采购、护林员工资发放等支出;
37.洱财资环〔2022〕6号202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248757.85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护林防火物资采购、护林员工资发放等支出;
38.洱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23131.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护林防火物资采购、护林员工资发放等支出;
39.洱财资环〔2023〕56号2023年中央森林资源管护费补助项目经费331063.15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护林防火物资采购、护林员工资发放等支出;
40.洱财镇〔2023〕3号环苍山国家步道互联互通项目补助项目经费13000.00元,主要用于环苍山国家步道互联互通建设支出;
41.洱财镇〔2023〕3号新庄村草坝子沟钢管渡槽应急抢修工程补助项目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新庄村草坝子沟钢管渡槽应急抢修;
42.洱财镇〔2023〕3号长邑村松岭小组人饮管道维修工程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长邑村松岭小组人饮管道维修;
43.洱财农〔2023〕59号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水利救灾工作支出;
44.洱财农〔2022〕27号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经费68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松园、大叶坪、罗锅坪、月亮坪水库维修支出;
45.洱财农〔2023〕31号洱源县2023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经费121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新庄、北邑、纸厂村人畜饮水恢复重建支出;
46.洱财农〔2023〕88号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经费5014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长邑村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二期)建设、“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年村庄多规合一编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助等支出;
47.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翠屏村苡呲河灌渠损毁修复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翠屏村苡呲河灌渠损毁修复;
48.洱财农〔2023〕62号洱源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经费3878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建设、山石屏功能提升、中药材加工设备采购等支出;
49.洱财农〔2023〕125号洱源县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经费4914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新庄、北邑、纸厂村人畜饮水恢复重建支出;
50.洱财镇〔2023〕3号洱源县炼铁乡炼铁村社会足球场建设项目经费7057.36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炼铁村社会足球场建设;
51.洱财镇〔2023〕3号炼铁樱花路修复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樱花路修复;
52.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牛桂丹2018年脱贫攻坚牛桂丹至杨家道路硬化项目经费24155.08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牛桂丹2018年脱贫攻坚牛桂丹至杨家道路硬化;
53.洱财农〔2023〕62号洱源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经费896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公益性岗位补助;
54.洱财镇〔2023〕3号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前期费项目经费123687.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村振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55.洱财农〔2023〕34号洱源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经费262000.00元,主要用于长邑村以工代赈综合开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等支出;
56.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牛桂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牛桂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建设支出;
57.洱财镇〔2023〕98号2023年炼铁乡田心村委会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田心村开展各项工作支出;
58.洱财农〔2023〕99号炼铁乡山石屏村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995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山石屏村开展各项工作支出;
59.洱财镇〔2023〕1号炼铁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项目经费31871.90元,主要用于各村党组织征订报刊杂志、开展会议等工作支出;
60.洱财农〔2023〕63号炼铁乡大叶坪唢呐和板凳戏传承队伍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大叶坪唢呐和板凳戏传承队伍建设;
61.大财社〔2021〕174号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62.洱财资〔2023〕15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63.洱财镇〔2023〕3号北邑村星灯小组供水管道修复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北邑村星灯小组供水管道修复;
64.洱财镇〔2023〕3号茄叶村下沙坪小组人饮管道修复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茄叶村下沙坪小组人饮管道修复;
65.洱财镇〔2023〕3号纸厂村大坪、老场小组人饮管道修复工程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纸厂村大坪、老场小组人饮管道修复工程;
66.洱财镇〔2023〕3号前甸村新和、石头犬小组人饮管道修复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前甸村新和、石头犬小组人饮管道修复;
67.洱财资环〔2023〕35号2022年中央地质灾害救灾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支出;
68.洱财资环〔2023〕36号2022年中央洪涝灾害救灾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后厂沟排危除险支出;
69.洱财镇〔2023〕3号炼铁乡新庄村9.13泥石流灾害农田用水恢复项目经费147987.56元,主要用于新庄村9.13泥石流灾害农田用水恢复支出;
70.洱财镇〔2023〕1号炼铁乡9.13恢复重建民房避险搬迁政府贴息项目经费23608.76元,主要用于炼铁乡9.13恢复重建民房避险搬迁政府贴息;
71.洱财资环〔2023〕44号“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72.洱财镇〔2023〕69号“9·13”大型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炼铁乡避险搬迁户建房贷款政府贴息资金补助项目经费161007.53元,主要用于炼铁乡避险搬迁户建房贷款政府贴息;
73.大财综〔2022〕51号洱源县炼铁乡敬老院消防提升项目补助项目经费216503.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敬老院消防提升支出;
74.洱财综〔2021〕3号2021年9至12月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经费153000.00元,主要用于炼铁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8296.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上年相比减少7086025.16元,下降20.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及村级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支出相对减少;二是惠农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相对上年度缺少此部分支出;三是部分项目资金录入一体化系统后未支付,实际项目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913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5%。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烤烟生产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百村示范创建行动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3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012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党建宣传、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及党报党刊的征订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338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发放全乡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及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182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村干部州级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537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154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45384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8%。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发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实施炼铁乡人畜饮水恢复重建项目、洱源县炼铁乡万头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农村特色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山石屏功能提升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1365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0043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9%。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消防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9.13泥石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413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8130.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64%,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13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813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333.15元,下降4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07.85元,增长1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041.00元,下降90.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护林防火、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开展,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进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护林防火、9.13灾后恢复重建、民生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9.13灾后恢复重建、控辍保学、经济发展、山石屏村调研、青年干部廉洁教育活动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352.05元,比上年减少139952.46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乡各部门以及村组日常办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资产总额18457376.54元,其中,流动资产18108059.85元,固定资产349316.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89.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48.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504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79484.4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自评制度,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评价组,制定绩效自评表,确定评价指标,明确评价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完善资金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确保部门在相应的控制中达到预期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