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1000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保障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收养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2.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及时审批待遇、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
4.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工作认真开展、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5.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三留守”工作得到了强化进展。
6.扶贫挂包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因保护洱海而失地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为全额供给行政单位,机关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中心敬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洱源县民政局(本级)。
2. 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中心敬老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5861019.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61019.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6611.14元,下降0.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611.14元,下降0.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86611.14元主要原因为:虽然民生资金按提标后的补助水平发放,民生资金收入多于去年,但比去年减少了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发放项目,所以综上今年收入少于去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5861019.85元。其中:基本支出4463042.85元,占总支出的5.20%;项目支出81397977.00元,占总支出的94.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4672.05元,下降1.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6098.57元,下降7.00%;项目支出减少1028573.48元,下降1.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64672.05元主要原因为:虽然民生资金按提标后的补助水平发放,民生资金发放多于去年,但比去年减少了村(社区)两委换届离职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发放项目,所以综上今年支出少于去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63042.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7722.67元,占基本支出的8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5320.18元,占基本支出的11.32%。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435.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9797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税收入返回用于民政工作支出20880.33元;
2.老年人事业发展基金18632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3.城乡低保工作支出35280元,主要用于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尽退尽退,做好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工作,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洱源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支出46108.4元,主要为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5.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
6.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1977525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民政协理员的劳务费;
7.发放孤儿生活补助828794元,主要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8.儿童之家建设补助支出110000元;
9.发放火化补助125000元;
1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1199.44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敬老院水电费和保障正常运转支出;
11.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938040元,主要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5450606元,主要用于保障低保对象的生活;
13.发放临时救助2477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14.流浪乞讨救助支出246532.83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收容遣送;
1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073509元,主要用于保障特困人员生活;
16.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417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边缘户临时性困难救助;
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10元,主要用于发放传统救济和离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18.老年福利支出41334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高龄保健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19.养老服务支出260960元,主要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20.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支出26100元、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支出400000元、儿童之家建设补助支出80000元、殡仪馆火化尾气处理设备改造支出357515元、精神障碍康复中心建设支出5248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4491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加3470654.95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按规定提标,并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2371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55150.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5320.18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18913.4元,保障敬老院水电费等运转经费支出21199.44元,非税收入返回用于民政工作支出20880.33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828794元,儿童之家建设支出110000元,发放火化补助125000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938040元,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5450606元,发放临时救助2477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46532.83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8073509元,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417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10元,发放老年人高龄保健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133400,养老服务支出260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83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311203.47元,老年人事业发展186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3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9136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00元,决算为1919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元,决算为17240.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8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决算为1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16%,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00元,支出决算为1919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元,决算为1724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决算为1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压缩公务接待,二是公务用车修车费支出少于去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061.00元,下降5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378.00元,下降5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83.00元,下降57.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压缩公务接待,二是公务用车修车费支出少于去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机要通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32.18元,比上年减少110630.75元,下降39.73%,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12月和2023年5月分别退休1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比2022年减少。二是工会经费只保障了2个季度,工会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办公支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10041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7240.01元,固定资产27375531.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35432.8元,无形资产375971.0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326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65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3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10平方米,账面原值623357.8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4193.9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986.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79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1.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我部门完成各项民政对象的生活补助、救济发放情况,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