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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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0977/2024-00086
  • 发文机关: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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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村镇建设,提升城市高效治理,推动两大产业平稳发展,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基础,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一是道路建设。启动了经四路建设,正在开展洱源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纬二路西延线工程、兴源路北段工程和安九巷工程招投标工作,腾飞路提升改造工程、施滉路南段建设项目、灵杰路建设项目等扫尾工作基本完成,不断完善了路网体系。二是供排水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洱源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项目,不断助力洱海保护治理,完成右所镇的提质增效工程,启动邓川镇的提质项目。三是小型市政维护。目前累计更新提升检查井约90座,修复青石板道路60处、清理平整行道树塘约300个,做好建成区5398盏路灯的日常管理,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

2.求特色,打造绿美洱源名片。一是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海尾河生态廊道试验段已开放使用、森林公园已建成开园;规划实施12座“口袋公园”,海之源公园等11座“口袋公园”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组织招标,宁新园已建设完成。二是绿美社区创建。九台社区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绿美社区,金色家园、书香门第、金颐香榭3个小区正式命名为绿美社区。

3.惠民生,织密住房安居网络。一是棚户区改造。其中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865户,已完成一期住房改造173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完成投资约3105万元;2022年城镇棚户区项目任务数240,目前住房改造基本建成18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完成投资约180万元。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其中,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3个小区、237户,现已完成12个小区主体工程、11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正在按计划推进,完成投资约2260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5个小区、79户,现已完成5个小区主体工程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正在施工,完成投资约720万元;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6个小区、296户,现已进场开工建设,完成投资约1075万元。三是保障性住房管理。顺利组织了2023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新分配入住175户。

4.固成效,抓好美丽村镇建设。一是农村房屋。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纳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4户,全部开工,竣工46户。“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后民房恢复重建398户已开工203户、完工155户;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省级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166户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已拨付资金约270万元。二是“四名一传”工作。洱源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涉及3个乡镇5个村,目前茈碧湖镇梨园村、碧云村、松鹤村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240万元,凤羽镇凤翔村项目正在实施,完成投资710万元,牛街乡牛街村因项目资金拨付率低,处于停工状态,完成投资约84万元;凤羽镇起凤村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已完成挂牌保护工作,全县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增至8个。

5.重管理,增强城市治理效能。一是城市供水。加强县城生活饮用水的生产和供应,2023年累计供水418万吨、平均日供水1.15万吨,持续保持水质达标;县城饮用水合格率100%。二是城镇污水。开展洱海流域城镇截污治污体系排查和城镇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已完成排查7173户,需办理排水许可700户,已办理121户;继续委托第三方通过智慧化考评系统对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进行考核,严格落实按效付费机制;20231-11月,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和村落污水处理厂站累计收集处理污水833.21万吨,COD削减量707.93吨、氨氮削减量209.75吨。三是环境卫生。继续推动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20235月完成洱源县城环卫绿化市政管护综合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四是城市管理。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清洗“牛皮癣”、小广告,引导规范占道经营,规范劝导非机动车违规占道停车,整治夜市烧烤摊;开展街天“退路入市”整治、夜间综合整治等工作,协调设置便民临时市场,办理临时占道审批、城市道路挖掘等行政审批项目355件。

6.促稳定,构建产业发展优势。一是房地产业发展。结合柏悦府逾期交房情况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协调延期还贷、适龄儿童入学等事宜,推动项目通过司法程序规范处置;做好兴源花园“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整治工作,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已完成,并对符合办证的购房户办理了不动产证,正在组织协调综合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抓好泉·大理等房地产项目推进;二是建筑业发展。202313季度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58639.9万元(县属企业上报数为48940.9万元,州返9699万元),同比增长22.2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大幅压缩至47个工作日。

7.防风险,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防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二是城镇燃气。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重点围绕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四个环节开展燃气安全督查检查。三是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并录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2446栋,存在安全隐患176栋,已整治销号160栋;共排查录入非经营性自建房82553栋,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229栋。四是防汛减灾。完成了《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救灾应急处置预案》《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救灾应急值班工作方案》等编制,成立洪涝应急抢险抢修队伍。五是抗震防灾。修改完善了《洱源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洱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抓好地震应急房屋建筑应急评估鉴定专家组、县级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县级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三支队伍”的管理,制作和安装了玉湖公园和海之源民族文化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面疏散布置图2处,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牌10块。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洱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暂定编6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超编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717909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79096.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53551.98元,下降6.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30843.98元,下降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2708.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对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8591916.57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419.81元,占总支出的9.90%;项目支出70812496.76元,占总支出的90.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250030.70元,下降22.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5823.66元,增长10.45%;项目支出减少23985854.36元,下降25.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9419.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65691.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72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755.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812496.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644747.2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1324581.9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支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街头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款;

2.2023年洱海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洱源县县城供排水小型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款(一期)项目、2023年洱源县县城供排水小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款、洱源县垃圾转运及处置项目工程款;

3.2022年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州级补助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托管运营费;

4.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款;

5.非税收入其他罚没收入安排的支出专项经费162605.3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人员下乡补助支出;

6.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经费640655.1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污水征收及截污治污产生的办公经费支出、人员下乡补助支出,县城小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款;

7.洱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经费570000.00元,主要用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工程款;

8.洱源县二水厂供水工程项目经费1729000.00元,主要用于县二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工程款;

9.市政项目前期经费215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检测费、县2022年小型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监理费、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咨询费、2019年老旧小区建筑公司、物资公司、老工行住宿区监理费、2020年老旧小区老武装部住宿区设计费、2021年老旧小区(地税局、老人大、南门道班)设计费、2021年城市排防涝设施项目设计费;

10.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款;

11.洱源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5-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12.洱源县保障房县级配套资金经费89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河小区保障房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款、金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西片区三标段工程款、金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西片区五标段工程款、金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西片区10KV配电工程二次工程款;

13.洱源县街心花园鲜花盆花摆放及管护工程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街心花园鲜花盆花摆放及管护工程款。

1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2565200.00元,主要用于2020-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5.洱源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28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款;

16.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扶贫发展基金贷款本息经费448445.81元,主要用于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扶贫发展基金贷款本息;

17.洱源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贷款本息经费1726252.91元,主要用于县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贷款本息;

18.洱源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息经费5515916.07元,主要用于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息;

19.洱源县城规划道路建设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资金经费66239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规划道路建设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工程款;

20.洱源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项目账款补助经费194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灵杰路、文碧路及40米大道南侧绿化工程款、海尾河公园北段简易绿化项目工程款、洱源高原水乡康养小镇建设项目(双百工程)石雕艺术项目款、洱源高原水乡康养项目“双百工程”-室外给排水、音响及安防系统安装款、观音山生态修复项目半山凉亭工程款;

21.洱源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经费9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

22.洱源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补助经费397941.97元,主要用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23.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及村落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右所镇集镇区项目截污泵站项目建设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右所镇集镇区项目截污泵站项目建设;

24.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托管运行超量处理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托管运行超量处理;

25.洱源县城公共用水水费补助经费934481.4元,主要用于补助给县城公共用水运营经费;

26.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1745708.3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金和利息支出;

27.洱源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县级配套建设经费2012123.32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和维修维护、运营管理费;

28.洱源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组办公室开办经费25684.67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开支;

29.2017年暂列预付款的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贷款本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9630000元列支,主要用于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贷款本息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68793.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上年相比减少5416569.34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我单位选调生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75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退休费、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遗属生活补助支付7884.00元,退休费150元,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支付440902.24元,职业年金支付3817.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96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维修维护费、业务委托费和“创卫”项目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付337993.67元,公务员医疗保险支付165197.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50.42元,维修维护费200000元,业务委托费300000元,“创卫”项目支出324581.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6605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局下属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和项目支出。其中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支付166054.11元,2022年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州级补助支付1500000.00元,洱源县县城供排水小型市政设施运行项目支付500000.00元,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支付1000000.00元,洱源县垃圾转运及处置项目支付50000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81005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7%。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保障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局机关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保障经费5630851.95元,项目经费支出60179198.56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2462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项目支出。其中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付464718.00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还款本息支出1745708.30元,洱源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县级配套建设资金支出89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2425200.00元,保障性住房管理补助资金支出12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68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700元,决算为2201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决算为18580.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40%,完成年初预算的6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元,决算为34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0%,完成年初预算的7.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700元,支出决算为2201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决算为1858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元,决算为34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等原因,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26.79元,下降2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19.79元,下降3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3.00元,增长40.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属国有企业设计所清算后公务用车2023年划拨至下属单位环卫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洒水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临建违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督查接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728.32元,比上年减少145184.57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部分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工资和单位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款未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74947537.63元,其中,流动资产180135333.57元,固定资产651166.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38770.7元,无形资产290043.05元(净值),其他资产90732223.5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55783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74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421590.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3168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13690.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列入绩效考核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按照中央、省、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公园绿地建设、地震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较好的完成年度各项既定绩效目标。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2024159068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

附件: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2024159068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