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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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县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按照《洱源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洱政办发〔2017〕)81号)要求,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和实际开展情况,现将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我县认真落实省、州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会议精神,印发了《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洱源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洱财绩〔201317号)、《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跟踪制度的通知》(洱财绩〔201319号)、《洱源县财政局洱源县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洱财绩〔201316号)、《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洱政办发〔201781号)。

(二)制定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

项目绩效管理指标,需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一般参照上级财政统一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个性指标由我县根据工作管理情况作进一步细化,体现绩效特色,充分反映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和效益性。两者作为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按年初中心任务,细化下达绩效评价责任目标,结合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县2017年共下达批复21家预算单位54个项目,总计金额1590万元。并将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以后逐步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到绝大部分预算资金。完成了财政支出项目部门自评和绩效跟踪工作,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财政支出项目进行有效的跟踪及监控。

(四)分部门发布预算绩效年度报告

2017年我县共下达批复21家预算单位54个项目,总计金额1590万元,经论证、审核后批复到各部门。通过对申报绩效目标和批复目标的情况、各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及效果,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

(五)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激励和问责制度

2013年我县印发了《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洱财绩〔201316号)文件,通知指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管理部门根据设定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财政支出的效果、效益、效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经评价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充分论证和审核,最终确认的绩效评价结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的预算编制、事中的预算执行、事后的项目绩效评价和公众监督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当地和本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

(六)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情况

根据《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跟踪制度的通知》(洱财绩〔201319号)文件精神,实施绩效跟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核”,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是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财政支出事中绩效跟踪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助于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关注重点热点民生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效益情况进行跟踪与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并将支出效果作为改进管理、分配资金及逐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的重要依据。绩效跟踪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围绕财政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所订立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其进行的绩效监控工作(亦称事中绩效监控),包括对任务完成、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七)实施结果应用工程落实情况

我县印发《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洱财绩〔201316号),通知指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绩效评价工作的生命线及落脚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是绩效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被评价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揭示的问题,按“洱源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整改通知书”的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要督促其落实整改,整改结果按“洱源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要求,在收到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根据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和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由预算股和部门归口管理的股室,在2018年部门预算审查中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监察局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干部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

(一)绩效评价管理机构未单独设立

我局已于2008年单独设立绩效管理股,但由于无人员编制,现暂与本局经建股合署办公,不利于我县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是有机统一的,将绩效管理股和预算股合并,便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也能更好地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中,建议将绩效管理股和预算股合并。

(二)县级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尚未组建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全县各行业、各部门,需要的知识面比较广,鉴于县级专业学者较少,熟悉情况并具有资质的县级中介机构少,导致我县目前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尚未组建。

建议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部门,聘请熟悉该方面项目的人员参与到绩效评价工作中,以便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价。同时,参照州级介入中介机构库情况,聘请中介机构参与。

(三)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范围。多提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机会,对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财务人员以及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专门从事绩效管理的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专业从事人员全覆盖,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以满足工作岗位需要,适应新常态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财政绩效管理的理念,使绩效考评结果不仅发挥资金拨付与监管的作用,更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科学决策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及服务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继续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在全面认识预算管理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找准方向、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目前正在进行2018年十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接下来将根据以往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开展效益情况等实际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后下达批复至各部门,9月份将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及抽查,年末将继续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的预算中,实现绩效考评与预算的有机结合。

 洱源县财政局

  20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