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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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3-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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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2年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2

平台运行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华瑞信咨字〔2023005

委托单位名称:洱源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水平和公务用车管理效能,规范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洱源县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671号)、《洱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洱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等3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洱车改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由公车中心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运行,为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保障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和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根据《洱源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的通知》(洱财行〔20221号),预算批复公车中心2022年平台运行经费项目50万元。截至20221231日,公车中心项目资金下达50万元,使用支出39.82万元,资金结余的10.18万元于2022年底被财政收回。

二、绩效评价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1.47分,评价等级为“优”。 通过项目实施,2022年度全县各单位使用平台车辆次数达到2,357次、车辆行驶里程267,046.56公里,公车中心为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提供了有效的公务用车定制服务,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和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得到了保障,提升了公务交通出行安全系数;对降低县级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性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价同时也发现存在个别指标未达预期,平台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明确集中统一,坚持厉行节约

着眼于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明确集中统一方向,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开展县级综合服务平台车辆安全运行等各项工作,实现“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目的,节约财政资金。

(二)推进平台建设,创新管理模式

推进平台建设,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统一标识,置于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车辆服务费存在坏账风险

1.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车。根据《202211日至20221231日洱源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无任务出行信息核实情况统计表》,2022年公车中心发生17次无任务出行报警,经核实,由于网络、驾驶员操作、紧急任务等原因导致,截至绩效评价日,均已通过补录或申诉进行处理。

2.跨期结算租车费用。如:洱源县大漾云兰高速公路(洱源段)征地拆迁指挥部因工作需要,向公车中心申请借用越野车(云L270GL)一辆,车辆借用时间从201991日起开始计算,费用按每月22天计算,200/天,4400/月,费用采取按年结算。经评价发现,截至20212月,应结算合同租车费用及派单费8.60万元,实际结算7.84万元,剩余0.76万元未结算;20213-202212月,应结算合同租车费用9.68万元,截至202212月欠缴10.44万元。

3.车辆服务费存在坏账风险。公车中心2022年应收使用单位车辆服务费111.98万元,截至20221231日,实际收取车辆服务费82.48万元(2022年实际收取77.81万元,收取以前年度4.67万元),2022年未收34.17万元,车辆服务费缴纳率为73.66%。经实地了解,公车中心通过政府对欠款单位发函或致电催款收缴,但仍有大部分单位未结欠款,少部分单位因资金紧张未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如车辆服务费长期欠收,将存在坏账风险。

(二)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有待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雷同。公车中心2022年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均为“为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公务用车定制服务,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保障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内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雷同,部门未根据不同年度制定分年度目标,无法准确判断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年度正常业绩水平。

2.指标设置不完整。公车中心在具体工作中明确了2022年度车辆使用次数、车辆行程等,但在预算申报时未体现相关绩效指标。

3.个别指标设置不尽规范、合理。一是所设的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公务用车定制服务,保障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指标名称冗长,长达81个字,不符合指标设置要求;二是产出数量指标“车辆运行维护≥20次”与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相矛盾,存在指标值设置不合理。

由上可反映出,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基础薄弱,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五、建议

(一)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实现车辆服务费应收尽收

一是部门应建立健全《驾驶员岗位职责》、《驾驶员工作手册》等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充分运用好云服务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自动统计和实时分析,流程记录可追溯、过程监控可预警、纵向层层监管、横向资源共享、使公车管理分析有数据,避免公务用车未批先用;二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单位的诚信机制,对使用单位诚信较好的实行连续服务,对不及时缴纳车辆服务费的使用单位,实行暂停服务,创建“规范、诚信、可持续”的公务用车健康环境;三是加强车辆服务费征缴管理,及时结算,及时征缴,杜绝跨期结算现象,实现应收尽收,避免车辆服务费出现应收款项坏账的风险。

(二)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部门应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在绩效目标编制时,梳理项目功能,结合项目实施内容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反映项目应有预期绩效,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引导、约束作用。在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和量化,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设置绩效指标时,指标名称应凝练、明确,指标值合理、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实现项目实施有目标,项目执行有考核,项目考核有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