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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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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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洱财绩〔20242号)的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洱源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8月至10月对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对洱源历史文献、文物古迹、革命旧址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廉洁文化资源,打造街区廉洁文化景观,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正心修身,守住为政之本,以实际行动守护廉洁文化根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洱源”的文化景观作为表现形式,为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

202329日,《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洱发改投资〔20233)同意中共洱源县纪委的项目报送申请;文件批复资金218.55万元。2023926日,《洱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洱财行〔202376),下达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资金220万元。截止20231231日,项目前期经费支出13万元,项目建设费用支出168.92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1.92万元,预算执行率82.69%,结余资金38.08万元,结余资金已于2023年底上缴县级财政。

(三)实施内容

洱源县“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德源公园”于2023416日开工,于75日正式开园,具体实施内容:

1.生态洱源篇:起点从滨河大道环岛处开始,至灵杰路与宁新路交界处止,长约160米。该路段含公园名称景观石1个、公园简介景观造型1个、公园主题水体景观1个、生态洱源景观造型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景观造型1个、照壁1个、平面索引1个、小景观石7个。

2.廉洁洱源篇:该路段廉洁文化设施包括平面索引1个、廉洁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2个、照壁2个、水体景观3个、网红打卡点(清源洞)1个、小景观造型8个、洗心碑雕塑景观1个、小景观石14个等。

3.法治洱源篇:该篇章共有平面索引1个、法治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3个、照壁3个、法文化景观造型3个、水体景观3个、高洁坊牌坊景观造型1个、小景观石10个等。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对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78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3.00

86.67%

过程

20

14.81

74.05%

产出

35

31.85

91.00%

效益

30

25.16

83.87%

合计

100

84.78

84.78%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制度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程序合规。但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编制不全面,预算申报资料不齐全,绩效自评工作未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自评工作有待加强

查阅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粗略、广泛、不够细化;未能结合项目具体详细设置;2023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未按照“总产出、总效益”的方式进行设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表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难以量化,未充分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设置,难以考核。缺少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经查阅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资料,无指标评分表,无过程性记录,无相关满意度资料。

(二)项目合同履行不够规范,项目建设内容存在差异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洱海源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本项目合同共分为两次付清,如下:(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8000元,作为项目预付款:(2)本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投入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即42000元,支付完成。实际付款为:2023927日一次性支付60000元。

2.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合同签订内容部分不一致。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合同签订内容对比表

项目合同签订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

不同

生态洱源篇:建设公园名称景观石1(规格3200*1600*1500mm)、公园简介景观造型1(规格600*1300*1000mm)、公园主题水体景观1个、生态洱源景观造型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2个、照壁1个、平面索引指示牌1个等。

生态洱源篇:起点从滨河大道环岛处开始,至灵杰路与宁新路交界处止,长约160米。该路段含公园名称景观石1个、公园简介景观造型1个、公园主题水体景观1个、生态洱源景观造型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景观造型1个、照壁1个、平面索引1个、小景观石7个。

①实际建设缺少休息区2个;②实际建设内容较合同内容多小景观石7个。

廉洁洱源篇:建设平面索引指示牌1个、廉洁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3个、照壁2个、水体景观3个、网红打卡点(清源洞-温馨驿站)1个、小景观造型8个、洗心碑雕塑景观造型1个、小景观石14个等。

廉洁洱源篇:该路段廉洁文化设施包括平面索引1个、廉洁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2个、照壁2个、水体景观3个、网红打卡点(清源洞)1个、小景观造型8个、洗心碑雕塑景观1个、小景观石14个等。

实际建设较合同缺少休息区1个。

法治洱源篇:建设平面索引指示牌1个、法治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3个、照壁3个、法文化景观造型2个、水体景观3个、高洁牌坊景观造型1个、小景观石10个等。

法治洱源篇:该篇章共有平面索引1个、法治洱源主题景观造型1个、休息区3个、照壁3个、法文化景观造型3个、水体景观3个、高洁坊牌坊景观造型1个、小景观石10个等。

实际建设较合同多法文化景观造型1个,水体景观1个。

(三)缺乏后期管护,管理责任不明确

项目建设单位未建立专门项目管理制度,且项目根据部门内控制度管理实施,未有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跟踪管理机制。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洱源县廉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在法治宣传、法律知识学习、法治观念增强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对城市环境提升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然而,仍有部分参与者提出需要加强宣传、管理、更新设施等建议,建议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园的设计和运营,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四、建议

(一)提升绩效管理意识,规范自评工作

申报年初预算时应结合政策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计划等梳理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引导、约束作用;在完善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完整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规范绩效自评方法,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保障项目自评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规范性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包括合同审批、签署、执行和归档等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财务人员的合同意识,提高对合同条款的审查能力,确保付款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加强监管部门的合同审查力度。

(三)完善管护机制,增强项目效益

一是严格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分类开展处置工作,并拟定移交方案,做好督促跟踪工作,确保已建成城市公园公益属性,明确管理责任单位。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城市公园移交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结合县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城市公园移交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日常管护资金,保障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有效衔接、管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