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4〕7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洱源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学习、严密组织
各学校要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改文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大理州教育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教字〔2024〕50号)等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深刻领会和吃透文件精神。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严密精心组织抽取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将职称评审工作放在首位,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请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将省州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坚持以德为先原则、学历须达到规定标准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以及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注重对申报人政治品德、师德修养、教育育人等方面的考察,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洱源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以上学历层次提升工作通知》要求,从2023年 1 月开始 ,凡 1970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本科以下学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含教研员、有教师资格证的其他人员 ),凡是不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精心组织、按期完成网络填报及审核工作
(一)个人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6月10日8:00至2024年7月20日。未按一次性告知要求进行完整报送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
(二)用人单位审核上报时间:2024年8月5日前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各级主管部门资格复核。各县市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及推荐公示等工作。
(四)申报方式: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nzcpd.cn。
请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严格按照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4〕18号)文件精神执行,确保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四、有关事项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我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全县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评审专业:中小学教师相关专业
(三)评审时间:初级、中级评委会于2024年9月召开。
(四)公示方式:各学校对申报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和节假日除外),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洱源县教育体育局在开展资格审核后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并出具推荐公示结果报告和审核推荐意见。
(五)联系地址:洱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六)联系人及电话:肖老师 0872-5124081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