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任免〔2019〕35号
洱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耀琼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黄耀琼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灿忠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祖琴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杏瑶 任县司法局三营司法所所长;
李维康 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免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戴念涛 任县社保局副局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志伟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杨春冰 任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赵碧云 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李红梅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树星 任县志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灿文 任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段占标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兵 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杨剑虹 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润辉 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