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任〔2020〕5号
关于赵彦姬等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赵彦姬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敖秋萍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杨锦福 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李月秋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满云仙 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寸富全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龙继禹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增辉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尹春波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荣芳 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泽先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徐 俊 任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寿然 免去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益圣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职务;
艾成城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源财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桓念松 免去县公安局凤羽派出所副所长兼凤羽镇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国华 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府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