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任免〔2019〕40号
关于李靖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 靖 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锦春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杜新旺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凤羽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水才 任县司法局凤羽司法所所长;
徐玉梅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苏 琦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习娟 任邓川镇财政所所长,免去乔后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杜志舟 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副科级,事业身份,试
用期一年);
和玲青 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灿明 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琼慧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段 瑛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曾亚锋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伟铎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董伟柱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杜舒敏 免去邓川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