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三营镇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三营镇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三营镇辖区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州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三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员8名。
岗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以及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工作地点为洱源县三营镇。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无重度平跖足,符合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办公设备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表达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役消防员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7.部队退役人员、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优先招录。
三、福利待遇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绩效岗位工资1200元/每月,合计:3800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府承担政府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被装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员标准2400元/人/年保障 (具体按上级落实情况实施);休假制度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执行标准,依据政策适时调整。
四、管理使用
招聘的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由三营镇人民政府管理,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培训和业务指导。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消防救援队伍执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约定。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址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洱源县三营镇专职消防队(三营镇人民政府武装部一楼)。
联系人:吉慧芳
联系电话:0872-534314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退役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就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三营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三营镇人民政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下一步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政治审查
政治资格审查时,本人需填写三营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专职消防日常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经政治审查合格者,三营镇人民政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体能测试。
(四)考试方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聘用
由三营镇人民政府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后转正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