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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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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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同意,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文秘和综合服务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洱源县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做有效城镇失业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文规定可以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纳入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范畴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应聘岗位;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

4.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619-7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872-5127967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2800/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除。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六、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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