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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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110A/2024-00004
  • 发文机关: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和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

1.配合立法相关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耕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乡村振兴、洱海流域生态农业和农营使用管理的立法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涉农领域立法进度。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种子法实施情况调研评估的通知》要求,洱源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工作调度等方式,全面评估法律实施效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法律制度落实,提升依法治种、依法兴种、依法护种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农业用种安全,保障农作物种业健康有序发展。

2.扎实推进立法检查调研。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立法五年规划、“立改废释”计划的编制,配合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梳理“三农”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探索通过“小切口”调研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100%,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二是严格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坚持做到应审尽审。做好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形式审查与实质性审核同步开展;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合同审查、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完成法律顾问的年度续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矛盾调解、纠纷化解中的专业特长,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的妥善处理。

(二)执法工作

1.按时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自身法治素养,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农资市场管理、助农科技服务、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中,抓住重点季节、重点环节、重要区域,利用专项工作、专项任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机会,抓住各镇乡农贸会、赶集日,购买农资高峰期等特殊时节,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三农”问题为重点,采取交流座谈、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紧贴地气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向全县农资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农户及广大种养殖大户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拓宽涉农领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广度,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企、进农场、进农村、进农户,在农业农村领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2.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一是抓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3项,优化审批11项,将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至2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缩短三分之一。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1项,即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三是抓优化审批服务。高质量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好差评”、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公区域及相关网站,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公示了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信息,对普通程序的案件在省信用平台进行及时公示。最大程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保存制度,依法领取、填写、保存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客观全面、合法规范。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咨询法律顾问,后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后,须经局领导集体讨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四是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来办案,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行政救济权等合法公益权利。一年来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五是做好案卷普查工作。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和县司法局开展的案卷普查,不存在不合格卷宗,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推送2个执法案卷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被评为县级优秀案卷;2023年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人,通过2人,通过率100%;六是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案件管理无差错。按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和法制督察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录入审核114名执法人员信息;组织参加司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114人取得执法资格。

4.持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合职责”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牢固树立“公益优先”的原则,加强与人民检察院沟通,全面掌握涉农领域公益诉讼情况,大力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司法活动。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这也体现了我局充分依法办事、履行职责的态度和决心。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支持司法机关办案力度,积极办理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建议。今年共回复司法建议2件。

5.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洱源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等主要内容均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发生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6.及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2023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是45件,重点提案是2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提案者满意率均为 100%。年内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

7.展开服务型执法、强化普法服务。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转达到执法相对人和制种企业,提升执法相对人的遵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司法工作。未出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超1年以上的执行案件。

(四)守法普法工作

1.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一是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制定《洱源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到2023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洱源法治工作要求。二是开展模拟法庭培训。开展以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和诈骗罪为剧本的模拟法庭,5名律师和6位农业农村局代表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按照诉讼流程,演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等庭审过程,严肃又紧张的庭审氛围让现场旁听的工作人员身临其境,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通过以“以案释法”的方式,生动形象的向现场人员展示了与法律知识相关的“意识形态”。三是开展“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通过手机下载“七彩云 端”APP和关注“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登录参与“每日答题”“挑战答题”形式参与答题活动。通过下载七彩云端APP积极参与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学习活动(第二季),极大提高了农技人员的民法典知识储备,为农业系统今后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四是推荐右所镇温水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杨翊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3·15”、“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行普法宣传。4月15日始,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观看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益宣传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进村入户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交流、展示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800份,受理群众咨询400多人次;5月份,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利用电子屏、单位微信群进行宣传学习,邀请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官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讲。是洱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送科技志愿服务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下乡检查和“街天”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渔业安全生产日“6·16”、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既有特色又具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高效快捷的传播手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4.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密切结合“八五”普法、“宪法进农村”等,切实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当作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来落实,与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同频部署推进。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心中有法,依法用权。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三农讲堂以及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等载体平台,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理论素养。

5.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通过周例会、专题会、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及“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方式组织部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经济、农村工作会议、州委九届三次全会、全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与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等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提升能力,勇当敢于创新“冲锋舟”争做推动发展“领头雁”。二是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平台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条例。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余场次,出动宣传人员400余人次,参与宣传互动320人次,制作悬挂横幅1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加强职工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18场次172人次、《问“剑”破局》系列专题片56场次186人次、《巡“剑”破“风”》18场160人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全体职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6.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农资市场管理、助农科技服务、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中,抓住重点季节、重点环节、重要区域,利用专项工作、专项任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机会,抓住各镇乡农贸会、赶集日,购买农资高峰期等特殊时节,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采取交流座谈、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紧贴地气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向全县农资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广大农户及广大种养殖大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或新媒体平台,收听、收看或(刊)载普法案例或对本部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

(五)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

1.积极宣传,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民意测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民意测评工作任务。

2.落实群众安全感电话测评动员部署工作。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全体职工立即行动起来,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要任务抓紧抓实,群发公益宣传短信,提高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要求不仅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知晓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温馨提示”,还要让家人及朋友知晓,让“12340”来电人人知晓,户户配合,并客观公正的评价作答,扎实抓好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公正落实,确保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现进位增先 。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由于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是由原农业局、原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合并组建,涉农法律事务广泛,人员变动较大,加上法律专业人员欠缺,虽不断完善农业系统法治政府方面机制,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建设机制。

(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农业普法存在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农业相关法律无法做到家喻户晓普及,在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留守在农村务农的人员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有限,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强。

(三)执法队伍人员偏少、老龄化,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车辆不足。整个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业务水平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农业法治建设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入《中共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总支部委员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案件集体讨论会等形式,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农业执法改革、执法监管、“八五”普法规划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将农业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安排制定了《洱源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化重点任务及法律法规涉农事项落地落实。三是合力推动落实。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统筹,注重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监管及其它农业综合执法问题;全面完成了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任务。全年完成行政检查222次。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制定单位领导分工文件,并下发至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坚决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人事、末位表态等制度,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执行。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将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信息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四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及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同、方案、办法、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审核,坚持做到应审尽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及风险防范作用,全年律师参与审查合同协议、方案、行政处罚案卷等计3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五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结合洱源县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赋予职责,依法履行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政府职能。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重大决策、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实践工作中;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农企、进合作社、进农户。

(二)全面贯彻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治农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方案、通告、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规定。

(三)持续推进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等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抓好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持续加强农业执法监管力度。

(四)持续抓好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优化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持续实施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农业普法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