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水办〔2024〕71号)和《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洱源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洱人社〔2024〕2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
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初职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写说明,规范填报。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及人员名单,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件8、10)。
(三)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2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国民教育系列水利工程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履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履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六)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七)业绩成果(如: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等)。要求:材料真实、并按装订顺序。
(八)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详见附件10)的要求规范装订成一册,《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九)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验审原件后,加盖公章方可报送。申报人员应对自己申报评审材料负责,如提供虚假、失实申报材料,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中、高职申报材料内容以州级评审单位下发的文件为准。(详见附件)
四、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对参评人员资料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县水务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罗仙寿,联系电话:5123173。
特此通知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