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切实加强“三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化“政务+法治”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316个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清晰且要素完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素做到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与政务大厅的事项信息一致。
2.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完成23项行政许可的梳理变更工作。共受理行政许可43831份。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力度,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清单,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积极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
3.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洱源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涉及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涉及本部门的证明事项清单有3项。2024年没有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4.完成政务服务乡镇赋权事项工作。各乡镇共赋权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
5.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100%,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二是严格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做好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形式审查与实质性审核同步开展。
(二)执法工作。
1.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及时在洱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持续做好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来办案,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行政救济权等合法公益权利。一年来,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9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750个,查处案件11件,罚款金额2.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4万元,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执法行为。
2.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公区域及相关网站,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公示了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信息,对普通程序的案件在云南省信用平台进行及时公示。最大程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保存制度,依法领取、填写、保存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客观全面、合法规范。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咨询法律顾问,后由法治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后,须经局领导集体讨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3.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提交行政许可卷宗1件,评为优秀卷宗。开展案件评查复查19卷,开展案件评查3件。通过卷宗评查,找出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办案的能力。
4.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按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证和法制督察证管理。目前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97人,均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及时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组织参加司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完成新申请执法资格考试的录入2人,注销证件2人、调出证件2人。
5.持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合职责”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牢固树立“公益优先”的原则,加强与人民检察院沟通,全面掌握涉农领域公益诉讼情况,大力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司法活动。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支持司法机关办案力度,积极办理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建议。年内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共回复检察建议书3件。
6.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县农业农村局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等主要内容均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发生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领了《2024年度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州级工作计划,制定3个“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抽查计划及方案,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及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2024年共办结人大政协提案53件,重点提案3件,重点督办件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提案者满意率均为 100%。
(三)司法工作。
未出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超1年以上的执行案件。
(四)守法普法工作。
1.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农业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制定了《洱源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训134人。二聚焦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和安全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广大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三是为做好我县2024年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发布《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春耕备耕期间鼓励反映疑似化肥“忽悠团”线索的公告,鼓励全民积极提供疑似化肥“忽悠团”线索,让化肥“忽悠团”人人喊打、难以立足。
2.充分利用“3·15”、“民法典宣传月”、“4·15”、“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行普法宣传。一是组织了学习《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观看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益宣传片。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进村入户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交流、展示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800份,受理群众咨询400多人次;三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利用电子屏、单位微信群进行宣传学习,邀请洱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官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讲。四是组织科技服务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下乡检查和“街天”人员集中区域,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五是在渔业安全生产日“6·16”、植物检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3.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密切结合“八五”普法、“宪法进农村”等,切实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当做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来落实,与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同频部署推进,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心中有法,依法用权。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三农讲堂以及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等载体平台,常态化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理论素养。
4.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高举思想旗帜,筑牢政治忠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经济思想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宣讲活动,促进全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政治自觉。二是弘扬核心价值观,坚持自信自强。通过周例会、专题会、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及“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方式组织部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理论学习组开展8次集中学习,参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挥家庭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做好交通安全引导员、县城卫生践行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加强职工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假如那时他没有伸手》《违规取土不制止、履职不力严追责》《莫让一杯小酒毁了幸福生活》教育片。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思想得到进一步洗礼,规矩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干事意识、担当意识明显提升,为涵养风清气正的农业农村局政治生态厚植廉洁文化土壤。
5.抓住重点季节、重点环节、重要区域,利用专项工作、专项任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机会,向全县农资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广大农户及广大种养殖大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或新媒体平台,收听、收看或(刊)载普法案例或对本部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平台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条例。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余场次,出动宣传人员400余人次,参与宣传互动320人次,制作悬挂横幅1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
1.积极宣传,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农业农村服务对象群体的宣传工作,注重调查引导的全面性,消除宣传引导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盲区,确保宣传引导全覆盖,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2.利用专项工作、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机会,抓住镇乡农贸会、赶集日、购买农资高峰期等特殊时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向全县农资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广大农户及广大种养殖大户开展宣传活动。
3.切实提高知晓率和接通率,最大限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此项工作,切实提高“12340”专号接通率,有效提升调查效果。深入农资经销商、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项目施工现场和包保村组,深入开展群众性宣传,加大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有的放矢、因情施教,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真实反映法治建设成效。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由于县农业农村局是由县原农业局、原县畜牧兽医局、原县科技局、原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合并组建,涉农法律事务广泛,人员变动较大,加上法律专业人员欠缺,虽不断完善农业系统法治政府方面机制,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建设机制。
(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农业普法存在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农业相关法律无法做到家喻户晓普及,在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留守在农村务农的人员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有限,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强。
(三)执法队伍人员偏少、老龄化,执法装备不足。整个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业务水平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建设。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农业法治建设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入《中共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案件集体讨论会等形式,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农业执法改革、执法监管、“八五”普法规划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将农业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安排制定了《洱源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化重点任务及法律法规涉农事项落地落实。三是合力推动落实。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统筹,注重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监管及其它农业综合执法问题;全面完成了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任务。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案件的录入工作。共录入行政许可93项,行政处罚11件,行政检查147件。
(二)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单位领导分工文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坚决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人事、末位表态等制度,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执行。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将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信息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四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及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合同审查、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完成法律顾问的年度续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矛盾调解、纠纷化解中的专业特长,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的妥善处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同、方案、办法、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审核,2024年律师参与共审查合同协议、方案、告知等卷宗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五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考核。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大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结合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赋予职责,依法履行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政府职能。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重大决策、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实践工作中;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农企、进合作社、进农户。
(二)全面贯彻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方案、通告、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政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法治农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
(三)持续推进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等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抓好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持续加强农业执法监管力度。
(四)持续抓好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优化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持续实施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农业普法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此报告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