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行政许可及备案“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有关要求,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举措,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厅治安管理总队决定自2022年1月起,正式启用“云南公安行业场所许可备案平台”和“云南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进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行政许可及备案“一网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一律通过“云南公安行业场所许可备案平台”和“云南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受理辖区范围内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自贸区范围除外)企业开办行政许可申请以及废旧金属业、自贸区范围内公章刻制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企业开办备案申请。以上行政许可、备案申请,原则上均不得再通过线下方式受理。
二、启用电子证照
自2022年1月1日起,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申请审批通过的,由“云南公安行业场所许可备案平台”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并加盖县级公安机关行政电子印章的“云南特种行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各地不再提供纸质特行许可证。申请企业需要纸质证件的,可登录“云南公安行业场所许可备案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新版电子特行证使用统一的发证字号,格式为:“云公治特许+年份+12位序号”,例如:“云公治特许〔2022〕第530102010001号”。其中,序号前6位为行政区划编码;次2位为行业编码,01为旅馆业,02为公章刻制业;末4位为本年度发证顺序编号。
三、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流程
1.企业法人进入微信搜索“云南电子印章”微信小程序,领取并启用本单位电子印章。
2.申请人登录互联网“云南公安行业场所许可备案平台”(http://gonganting.yn.gov.cn/thxk/),注册成功后,进入“办事服务”功能,按提示提交上传申请材料。
3.申请人可在平台中查看在办和历史申请办理情况。
(二)公安机关审批流程
1.便民服务窗口承担申请件的收件工作;派出所承担申请件的收件、受理工作;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承担申请件的审核工作;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承担申请件的批准工作。
2.审批人员登录公安信息网“云南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综合应用平台”(https://zzpt.yn),添加“行业场所管理”模块。
3.点击进入“云南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左侧“许可备案管理”菜单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云南特种行业许可证”电子证,并将办理情况返回互联网平台供申请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