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对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在洱源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应到会听证代表31名,实到30名(占应到听证代表96.77%),因病因事请假1名(占应到听证代表3.23%),出席听证代表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分别是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李伟、县水务局局长冯焯斌、县财政局副局长满云仙,会议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李伟主持,会议上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杨煜坤对《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稿)进行了陈述,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丁建介绍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代表逐一发表意见,最后李伟同志进行总结发言。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邵静如、县司法局袁倩2位同志作为听证监督人参加听证会;邀请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洱源县委政策研究室、洱源县党史研究室3家单位列席听证会。会上,各位听证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30名到会的听证代表,全部作了发言。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调价方案的意见建议
听证代表围绕《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中提供的政策、价格依据、理由、测算、收费标准、热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30名听证代表认为《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比较合理,切合洱源实际,听证内容准备充分,数据、科目完整,同意《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水利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计量设施;
(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四)按相关规定比例及时将水费返还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和乡镇,保障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五)落实节水奖励补贴政策;
(六)积极推广滴灌喷灌等灌溉技术;
(七)提高供水服务质量;
(八)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合理计划供水时间;
(九)按实际灌溉面积征收水费;
(十)在集中供水时段外保障灌溉沟渠内的生态流量,满足不同作物供水需求,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本次听证会,到会的30名听证代表全部赞同洱源县洱海流域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批执行。
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