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住建字〔2019〕286号
何锦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公共停车位”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城建设取得很大的发展,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城常住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县城的私家车辆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之我县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我县城自驾车旅游休闲的人数越来越多。县城停车难、没有地方停车的问题日益突显。为解决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改善县城的交通通行情况。我单位从2016年开始着手实施洱源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于2016年底得到县人民政府的批准实施。目前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项目建设土地手续无法办理的问题、无项目建设前期基本建设手续办理经费的问题、无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我单位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协调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及项目建设资金,一旦项目实施条件成熟,我单位将推动实施城市停车场的建设工作,改变县城无城市停车场,停车难、无处停车的现状。我局作为项目责任部门,将立足部门职责,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将加强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城市停车场的建设工作,改善县城群众的生产生活及交通通行条件。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