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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洱源县九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洱住建字2019249

早浩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美丽县城’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中国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努力将洱源县城打造成云南独具白族文化特色的美丽县城,我县根据省、州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美丽县城的建设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流程》及省、州有关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要求和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先后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动员会,细化了各部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职能职责。对照美丽县城建设的21条重点建设内容的达标情况,对未达标的指标要求出项目清单,力求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清单真实准确,确保项目建设能够落地,具备实施条件。我县根据省、州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要求,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了美丽县城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中标,并进行了美丽县城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并经过州级专家的评审。目前美丽县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编制完成初稿,等待州级的评审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一是根据省、州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安排,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县(市、区)主要领导挂帅的指挥部,作为本县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动项目的推进工作。目前我县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未成立,没有专人负责美丽县城的建设统筹工作,导致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无法推动。二是美丽县城项目的前期基本建设手续办理经费需求较大,前期手续经费缺口较大,影响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进度。三是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多数为新建的建设项目,需要项目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及划拨,目前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没有土地手续办理报批的相关费用,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致使项目无法实施。四是由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及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原因,我县县内本地的建筑砂石材料场均被查封,项目建设所需的本地材料无法及时供应,对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及项目投资造成较大的影响。五是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没有专门的项目建设管理人员,项目建设的现场管理是一片空白,需增加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工作,才能推进项目的基本建设手续办理及实施工作。六是项目建设没有建设资金,严重制约项目的实施,导致项目谋划后无法实施

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请求县级层面成立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统领美丽县城的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筹措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经费及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工作安排推进美丽县城的项目建设工作,力争打造好我县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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