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住建字〔2019〕241号
杨伯强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 “关于改进县城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您提出的政协79号C类提案经住房建设局与您面商并以洱住建字〔2018〕22号予以答复,我们充分采纳了您的建议,2019年初通过近三个月努力,腾飞路西段(海源大道至-兴源路)提升改造建设已接近尾声,您提出“行道树换一换,人行道铺设的砖块换一换,景观沟不需摆放塑料大缸”的问题已得到彻底改变,至于您提出“把小桥流水填平了”的问题,目前涉及洱海保护八大攻坚战,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一脉相承,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景观沟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在下一步工作过程中,我们将谨记您的意见和建议,把建议内容纳入城市建设管理范畴,共建生态、宜居、幸福新洱源。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