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住建字〔2019〕238号
县政协机关五组全体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工作”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4年以来,中共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洱源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2014-2016)》,完成了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市政基础设施等六大类55项考核指标,科学编制了《洱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洱源县城市避灾绿地专项规划》、《洱源县城历史风貌保护规划》、《洱源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洱源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了《洱源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洱源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和《洱源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将公园绿地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范围,划定绿线、埋设界桩,并在洱源创园网和洱源电视台进行了公示、公告,群众对县城园林绿化满意率达91.25%,截至目前共建成各类绿地1.8343平方公里,建成公园绿地47.4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3.24平方米,绿地率33.47%,绿化覆盖率38.49%,创建省级园林单位36家、园林小区4家。2017年1月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第八批省级园林县城。
我县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以来,生态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县共投入资金7.19亿元,建成和恢复湿地2.401万亩(约16平方公里)。洱海流域内流转土地1.39万亩,建设串株式多塘湿地810亩,截污沟104公里。彻底关闭除地热、矿泉水矿资源外的非煤矿山,并进行植被恢复。规划绿化造林0.73万公顷,2015年至今完成0.21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达246万亩。通过近些年的不懈努力,全县林草覆盖率达68.4%。“环境优美、洁净和谐、生态文明”的生态文明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截至目前,下辖9个镇乡全部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镇乡,2019年10月我县成功通过生态文明示范性验收。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