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垃圾治理经费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洱源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切实实现县域经济发展、生态改善、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为云南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新贡献,结合全县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状,提出如下措施:
一、2017年通过对洱源县炼铁乡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炼铁乡集镇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的治理,对环境进行整治,部分解决垃圾场填埋、污水排放、“三清洁”工作的开展等突出问题,改善周边部分环境。
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炼铁乡垃圾处理工程项目,通过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对生态环境,污水收集进行整治,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三、督促各镇乡加大环保督察、宣传、动员群众积极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大生洱复(2020)8号关于对洱源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