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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洱源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意见建议的答复(大生洱复〔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李明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树村白沙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洱源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切实实现县域经济发展、生态改善、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稳定,把洱源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做贡献,结合全县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状,提出如下措施:

一、为确保我县黑惠江干流河道行洪安全及水生态安全,县人民政府在黑惠江干流河道内发布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范围。

二、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争取资金对大树村白沙河流域实施项目,对生态环境,河流流域进行整治,解决入河污水、泥石流等突出问题,改善周边部分环境。

三、督促各镇乡加大环保督察、宣传、动员群众积极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大生洱复(2020)6号关于对洱源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