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洱源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意见建议的答复的公示
花秀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联村委会永兴自然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的比例要保持在65%,结合目前我县工作实际,为保证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产业发展上有进展,在助农增收上拓宽相应的增收渠道,夯实巩固基础,持续实现群众增收,我县2022年的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支持,剩余资金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劳动技能培训及部分脱贫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人饮安全。2021年我县遭受“9.13”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目前补短板资金主要用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目前在补短板方面资金较为紧缺。
永兴村属于我县城乡部结合村,在衔接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受限较大,建议列为美丽村庄建设的项目,纳入洱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待后续资金到位逐步解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在后续的工作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在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或者产业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实现你村的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