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拖欠河道管理员工资的建议第114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洱源县河道环保协管员管理情况
为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有效改善县境内五大淡水湖和各大河流的水质,实现湖泊、河流面清、岸洁,确保《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2007-2010)》的圆满完成,洱源县委、县政府在县境内洱海流域六个镇乡聘用了100名河道环保协管员,主要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湖泊、江河、岸边的生态环境管护工作。根据《洱源县湖泊、河道环保协管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经费来源,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2006年11月3日洱海源头环境保护治理及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环保协管员的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拨款,确保按时支付。该专项资金到位后,再分配下达给流域六镇乡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二、洱源县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专管员管理情况
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制度的通知》(洱政办发[2016]215号)要求,在全县90个行政村设村庄土地规划建设设网格化专管员90名,其中流域六镇乡6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设1名专管员;西片三镇乡政府驻地3 个行政村各设1名专管员,其余24个行政村专管员由行政村干部兼任,不享受补贴。专管员补贴待遇按月由基本补贴600元和巡查绩效补贴600元两部分构成,巡查绩效补贴由各镇乡根据专管员的工作范围及绩效进行考核确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直接下达各乡镇,由乡镇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兑付。
近年来因受疫情和灾情影响,县财政不能按时安排河道管理员及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专管员补助资金。为保障该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我单位协同其他主管部门(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县水务局)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资金以解决此问题。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