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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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1005/2022-00055
  • 发文机关:洱源县民政局

洱源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洱源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答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张美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社区推进县城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加强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步骤。

您提议将现属玉湖社区的24个小区和九台社区的54个小区划出,成立两个新社区。2021年我局对社区的规划作过研究,并到社区作了指导,现将新增社区的基本办理程序再作详细指导说明:

(一)召开村民代表预备会议;(提出新增社区意见)

(二)征求村民意见;(逐户填征求意见表,“同意”或“不同意”)

(三)召开村代表会议;(按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作出决议)

(四)村级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向乡镇提出新建社区的请示)

(五)乡镇正式报告;(由乡镇政府向县级政府提出新建社区的请示,并按规范要求报送拟建社区的名称、范围、人口等基本情况及有关图表等资料)

(六)县级政府审批;(县政府接到请示后,批转民政局办理,经民政局核准提出意见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正式行文批复)

)批复件报送州民政局两份备案。

在下一步工作中,洱源县民政局将按相关的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以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乡社区建设和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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