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6月11日在洱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洱源县财政局局长李寿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洱源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根据《洱源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洱源县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
144个,资产系统独立核算单位130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净值,下同)55.40亿元,较上年增长37.91%,负债总计24.31亿元,较上年增长51.27%,净资产31.09亿元,较上年增长29.01%。
1.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1.79亿元,占75.4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61亿元,占24.56%。
2.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37.53亿元,较上年增长38.93%,占资产总额67.73%;固定资产6.72亿元,较上年减少33.59%,占资产总额12.13%。固定资产同比减少的原因是:从2019年起开始实施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相关规定,计提了折旧;在建工程10.92亿元,较上年增长317.59%,占资产总额19.71%,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是:水务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县湿地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2019年新开工项目较多,加之部分单位已完工项目未验收、决算、审计,没有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1963.18万元,占资产总额0.35%;已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403.38万元,占资产总额0.07%。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1.25亿元,累计折旧4.53亿元,净值6.72亿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5.12亿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76.12%(其中:房屋净值4.19亿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62.35%);通用设备净值6402.36万元,占9.52%(其中:车辆净值1233.18万元,占1.83%);专用设备净值5058.12万元,占7.52%;文物和陈列品净值34.73万元,占0.05%;图书档案净值761.21万元,占1.1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3793.43万元,占5.64%。
(二)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19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固定资产原值1.07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356.07万元,占59.23%;通用设备1818.74万元,占16.95%;专用设备2079.96万元,占19.38%;文物和陈列品0.6万元,占0.01%;配置图书档案79.92万元,占0.7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96.27万元,占3.69%。无形资产原值39.98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值111903.38万元,其中,在用111581.26万元,闲置61.54万元,待报废、毁损等260.58万元;自用无形资产原值2578.74万元,其中,在用2578.02万元,闲置0.72万元。
(2)出租出借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579.21万元,主要为房屋类资产。
3.资产处置情况
2019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127.78万元。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243.05万元,占11.42%;无偿调拨(划转)460.71万元,占21.65%;报废报损1424.03万元,占66.93%。
4.资产收益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益418.52万元,上年处置资产收益1584.88万元,均已上缴国库。
(三)重点资产管理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土地面积80.62万平方米,原值2036.99万元,净值1720.81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面积59.95万平方米,原值5.46亿元,净值4.19亿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共317辆,账面原值5582.93万元,账面净值1233.18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10.92亿元,其中,在建7.88亿元,占72.20%,已投入使用未转固定资产3.04亿元,占27.80%。
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先后印发了《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洱源县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及《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办法制度。
(二)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我县已建立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平台,2019年度,全县121个预算部门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搭建了横向到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纵向到底(州—县—镇乡)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架构,初步摸清了全县资产的存量、增量、结构和分布,实现家底常清,动态监管,效率提高。
(三)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一是严把资产“程序关”。紧紧抓住资产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办理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登记等业务工作。同时,按照“集中管理、公开租赁、委托经营、净收益全额上缴财政”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动态管理的原则,完成7个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的12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租赁承包工作。二是严把资产“入口关”。与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防止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三是严把资产“出口关”,规范资产处置。2019年对1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销事项进行批复,同时,督促单位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房屋土地等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四是加强体制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配合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改革工作,及时协助各部门推进改革进程,规范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资源不共享,协同不到位的问题。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仍处在探索中,分头管理的格局造成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标准未完全统一。
(二)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底数还不够清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尚处于试点研究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计量计价标准,存在历史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基础薄弱、价值计量方法不统一等问题。
(三)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认为资产管理只是财务人员的事,加之近年来财政工作越来越精细化,任务越来越繁重,单位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资金、轻实物”的思想。部分单位长年不清理资产,有些使用年限超过十年二十年,已经损毁、无法使用的资产长期挂在账上,有些新购置的资产未及时入账,造成家底不清,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与账务管理脱节、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到单位配置资产。
(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机制尚不健全。我县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刚刚起步,各部门之间沟通协商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在报告的编制办法和相关制度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如何更好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精简节约、高效利用的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事、权、人相匹配的原则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行分类监管,强化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体系。对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研究构建涵盖国有资产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政策底数和问题底数。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实基层资产管理人员队伍。一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单位从上到下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对教育、卫生系统以及人员多、资金量大、资产多的单位要设置管理职能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不能身兼两职,使财务人员的责任和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相分离。三是积极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和交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为财政预算管理夯实基础,有序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避免重复配置。
(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从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入手,加强国有资产报告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口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态势,统筹推进全县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不断健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摸清家底,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精简节约、高效利用、安全完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