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长江经济带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土地征收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5月1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洱源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2〕225号)批准,决定征收集体土地3.604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洱源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邓川镇腾龙村民委员会腾龙第二村民小组,腾龙第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共有,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腾龙村民委员会腾龙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5610公顷,其中农用地0.4117公顷(耕地0.3278公顷、其他农用0.0839公顷),建设用地0.1493公顷;腾龙第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共有集体土地3.0439公顷,其中农用地2.0676公顷(耕地1.949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81公顷),建设用地0.3416公顷,未利用地0.6347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2日公布的《洱源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五、土地征收工作由洱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于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5日实施。
特此通告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