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SFZB-DL2023044
受洱源县第一中学的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经营权进行电子竞价公开招租,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洱源县第一中学学校文印室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位于洱源县第一中学鸿儒楼一楼 |
30 |
5万元/年 |
1000元/次 |
1000.00 |
|
2.洱源县第一中学学校文印室位于洱源县第一中学校内,建筑面积3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91人,在校学生2456人(如招生政策有变,招生人数以相应招生政策为准)。
3.经营范围:委托人各办公室的文印业务以及各个年级组组织的试卷、复习资料等教育教学所需资料的文印业务。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要求。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三年(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经营期限结束前30日学校组织对文印室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师生对文印室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师生满意度达不到70%的,学校给予其1个月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师生满意度达到70%的,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整改后师生满意度仍达不到70%,则不予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竞得人无条件退出经营权,招租方不做任何赔偿、补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租人提供文印室现有设备供租赁竞得人使用(原有设备情况由竞租人自行实地踏勘),为保障学校文印服务的顺利进行,租赁竞得人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配置至少两台电脑、两台一体机、两台复印机及其他所需设施设备(经营权租赁结束后,租赁竞得人所有可移动的新增的设施设备由租赁人自行处理,不可移动和不能拆除的新增设施设备招租方不进行补偿,原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的必须赔偿全新设备)。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8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含节假日休)。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电子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
七、电子竞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体经营户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竞租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租人于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体经营户)须上传竞价申请书、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正反面、竞价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价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招租电子竞价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
(二)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报名竞租标的名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租活动。
(四)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租规则:
1.本次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租赁的最终价格,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租赁竞得人,租赁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活动中,竞租人竞得电子竞价租赁标的后,出现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定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委托方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租赁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租赁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租赁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租赁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招租电子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招租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承担支付我公司本次竞租佣金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租赁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委托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成交后,租赁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第2项之规定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租赁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价保证金)。
5.退出程序
(1)正常退出:招租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一年结束前30日学校组织对文印室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师生对文印室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师生满意度达不到70%的,学校给予其1个月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师生满意度达到70%的,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整改后师生满意度仍达不到70%,学校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不再续签合同所产生的损失学校不进行赔偿、补偿。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租赁竞得人须配合学校对文印室资产完整性进行确认,符合要求者,办理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
(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况的,由洱源县第一中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租赁竞得人负责。
①在租赁经营期间,未经洱源县教育体育局、洱源县第一中学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学校文印室建筑结构或拆卸、重装、改装设备、安装门头、广告牌的;
②擅自分租、转租、转让、转借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的;
③经营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无法保障学校文印室建筑、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
⑤违反有关规定或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的;
⑥从事违法活动的;
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⑧其他不适宜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
(3)租赁经营期未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视为不违约。
十四、特别说明: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我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租赁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租人可以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踏勘,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租金缴纳:租赁期限三年(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支付。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纳第一年租金。租赁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转租,以后合同每年度届满前30日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师生对文印室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租赁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续签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交纳租金。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租赁竞得人需向委托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即租赁期限三年总金额的5%),用于租金滞纳金、违约保证金等。租赁到期后,洱源县第一中学在竞得人无本合同写明的违约行为前提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5.竞得人在经营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期间,须执行洱源县第一中学规定的文印室业务价格,否则学校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且不进行任何赔偿、补偿,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五、其它
1.经营期内,竞得人有违约或损坏学校文印室财产等情况,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2.如竞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委托人有权不退回保证金。
3.委托人向竞得人提供文印室的房间,电费、网络费由竞得人支付。
4.竞得人承担招租方日常运行的文印业务,招租方日常运行的文印业务包括:委托人各办公室的文印业务以及各个年级组组织的试卷、复习资料等教育教学所需资料的文印业务。
5.在三年租赁经营期限内,文印业务价格严格执行以下价格:
(1)文印室油印业务价格为:
规格 |
8K |
8K |
单(双)面 |
单面 |
双面 |
价格 |
0.20元 |
0.35元 |
(2)文印室复印、打印业务价格为:
规格 |
16K |
16K |
8K |
8K |
A4 |
A4 |
单(双)面 |
单面 |
双面 |
单面 |
双面 |
单面 |
双面 |
价格 |
0.16元 |
0.27元 |
0.32元 |
0.56元 |
0.18元 |
0.31元 |
租赁竞得人必须遵守洱源县第一中学规定的文印价格,不得随意调整文印价格,确因市场文印耗材价格上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文印价格时,由租赁竞得人向洱源县第一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研论证后,如文印耗材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召开学校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及租赁竞得人参加的调价会议,确定调价方案,未经学校同意,租赁竞得人不得自行调整文印价格,如有违反,学校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且不进行任何赔偿、补偿,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文印室运行所需耗材由竞得人自行购置,竞得人所提供的耗材理应满足以下规格: (1)竞得人所提供纸张应包括16K(195mm×271mm)、8K(271mm×390mm)、A4(210mm×297mm)等几个基本打印规格的优质纸张。
7.竞得人复印及打印所用耗材对人体不能造成伤害。
8.文印室运行所需耗材由竞得人自行购置,洱源县第一中学对耗材质量有监督管理权。
9.竞得人只限经营复印、打印、彩印、油印等文印业务。如需增加其他业务,需与洱源县第一中学确认,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
10.竞得人需提供洱源县第一中学日常运行所需复印、打印及油印等业务。除此之外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彩印、文字排版等业务。
11.竞得人对文印室的运行应满足洱源县第一中学日常运行需求:
(1)竞得人应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洱源县第一中学所交予的文印业务。
(2)竞得人必须保证洱源县第一中学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日内早上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周六早上8时00分至中午12时00分)的文印业务需求。
(3)双方不得无故妨碍或干涉对方的日常运行。
12.竞得人要向洱源县第一中学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文印业务的质量,并按洱源县第一中学要求做好安保工作、消防及卫生等工作。
(1)竞得人除应保证文印室的日常安全运行外,应及时排除相应安全隐患。竞得人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全权负责,并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竞得人对洱源县第一中学工作人员所提出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如因竞得人单方面问题导致洱源县第一中学工作人员利益受损,洱源县第一中学有权对竞得人做出处罚决定。
(3)如存在竞得人恶意运行造成洱源县第一中学损失的情况。存在第一次,洱源县第一中学有权责令整改;存在二次,洱源县第一中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赔偿、补偿,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如竞得人要对文印室进行装修或改变文印室外观的活动,需征得洱源县第一中学书面同意。协议终止后,竞得人应保证文印室房间的完整可用。
13.竞得人对洱源县第一中学要求保密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绝不外传,不得对外出售学校各类考试试题及答案。如洱源县第一中学查实竞得人有类似情况发生存在第一次,洱源县第一中学有权责令整改;存在二次洱源县第一中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赔偿、补偿,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问题严重的,经查实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4.双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十六、招租竞价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七、联系电话:
洱源县第一中学 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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