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洱源县茈碧湖镇永联等18个村番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洱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洱政复【2024】119号。项目招标人为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招标代理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洱源县茈碧湖镇永联等18个村番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洱源县茈碧湖镇永联等18个村番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GXTC-C-24870042)。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运亨村。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新建玻璃温室1栋,温室采用东西方向排跨,南北方向排开间,天沟为南北走向。温室采用8米跨,5米开间。结构类型为轻钢结构。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温室生产区面积:33767.5㎡。
2.4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范围含全套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施工)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为设计与具体实施一体化的“交钥匙式”工程,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的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总体负责,并满足采购人需求。建设内容包括:33767.5平方米温室主体结构,41950.7平方米玻璃覆盖,33767.5平方米温室土建,368米排水沟,3255米盲沟,2051平方米温室内道路。
2.5工期要求:90天(具体以甲方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任务,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GBT51183-20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等标准、规范。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为设计与具体实施一体化的“交钥匙式”工程,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的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总体负责,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8 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
2.9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00元。
2.10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证书: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则不需要提供,视为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3.8 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单体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玻璃温室施工项目案例1项,近五年指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验收证明(如未完工,可不提供)。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4.2 各投标人需按上述规定要求进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报名,未按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单位须使用CA锁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文件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无法正常解密或者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投标人超过50家,还有未解密的,可延长10分钟一次。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若投标人超过50家,还有未签名的,可延长5分钟一次,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1号
联 系 人:杜韬
联 系 电 话:1398722999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张静、张文雪、张薇、马晓晴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221/13720096151/1381040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