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农经〔202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以地方自筹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
2.2建设地点:洱源县邓川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项目场地进行平整(填方27.08万立方米,挖方29.31万立方米),地基处理面积共54296平方米;建设边坡防护28208平方米;建设飞行区排水沟共1354米(具体以招标人委托内容和金额为准)。
2.4总投资:3986.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226.15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3.61万元)。
2.5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
2.5.1工程设计范围及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文件等,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土建、安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概算、总图等相关专业。提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材料清册等设计成果,设计成果按要求时限内提供。同时所有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图纸审查,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设计责任期内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5.2施工及采购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5.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内容为准。
2.6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含工程设计服务周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2.8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民航专业工程设计相关规定(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发布的配备人员信息表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建筑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2)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机场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建筑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6日8时3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时间)。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网站(https://www.ynjzjgcx.com/)及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理市宾川路387号
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135772487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龙泉新村一组B区4号
联系人:王楚巧、戴丹、王丽芳
联系电话:15125279937、18687235554、13508827739
附件
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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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总体规划 |
⑵ 场道 |
⑶ 助航灯光 |
⑷ 通信导航 |
⑸ 航管气象 |
⑹ 供油 |
⑺ 桥隧 |
⑻ 电子信息〔航站楼弱电〕 |
⑼ 建筑 |
⑽ 结构 |
⑾ 电气 |
⑿ 给水排水 |
⒀ 暖通空调 |
⒁ 环保 |
⒂ 概预算 |
⒃ 岩土工程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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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一级、二级〕 |
结构〔一级、二级〕 |
电气〔供配电〕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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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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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质 |
甲级 |
4 |
6 |
3 |
3 |
3 |
2 |
1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2 |
2 |
38 |
乙级 |
2 |
2 |
2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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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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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20 |
注:若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时,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证件,专业配备须满足以上附件《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专业设置(1)-(16)的专业或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