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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已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1.1项目名称: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1.2招标编号:YNKWZB-DL2024030

2.2 建设地点:洱源县凤羽镇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1)新建旅游产品展销、文化体验等旅游综合服务场所586平方米。(2)实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含主干道提升改造500米,村内道路提升改造5000平方米,水沟修复治理500米,饮水管网整治800米。(3)扶持发展庭院经济55户。

2.4 招标范围:

洱源县凤羽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具体如下:

2.4.1设计: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招标人共同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

2.4.2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及工程资料归档,至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4)提供竣工图。

注:本项目采用总投资上限控制,工程结算原则上不得超过概算价,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下浮率的理由。

2.5 工期要求:

1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2)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并按照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限额设计,保证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招标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特种设备如有须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4)项目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必须拟派专人设计代表驻场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1、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2、注:2022年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赋验证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参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0240930日至20241011),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各投标人需按上述规定要求进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报名,未按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2-2145668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210830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方式: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牵头方完成,投标单位须使用CA锁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文件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无法正常解密或者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超过50家,还有未解密的,可延长10分钟一次。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默认签名确认时间为3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记录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凤羽镇凤翔村

联系人:杨先生

话:0872-532104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吴井新苑2单元402

     人:董琳敏   王娅

       话:15096930439   1868723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