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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发改地区2024〕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2.1.1建设规模1.截污管道工程:在洱源县城,沿腾飞路、经六路、经七路、经八路等新建/改造DN500-DN600污水管网5.1k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垃圾收运工程:垃圾收运工程新增果皮箱57只,分类垃圾收集点30座,五色垃圾桶150个,电动三轮车2辆,分类垃圾收运车4辆。垃圾收运量15t/d。3.生态截污沟工程:本次生态截污沟工程设计范围沿弥茨河河道两侧,西岸生态截污沟1.73km,东岸生态截污沟3.39km,总长5.12km。4.生态步道工程:本次步道工程设计范围起于西洱河,终点至海尾河,沿河道两岸新建生态步道,西岸生态步道1.83km,东岸生态步道3.88km,总长5.71km,生态步道宽度1.5-3m。5.生态护岸工程:本次设计生态护岸工程范围沿弥茨河两岸,西岸生态护岸4km,东岸生态护岸4.1km,总长8.1km,共3.89公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0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25.2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8.80万元,预备费:174.84万元。)

2.1.2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地方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竣工资料归档为止;

2.2.3监理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该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及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5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项目保修期结束及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完毕备案结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事务所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资格,其他要求3.1.1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组人员要求:a.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要求专业配备齐全符合本项目需求;b.拟派人员执业从业证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②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余派驻人员出勤率不得低于施工总工期的80%;现场常驻人员不得低于4人;其余专业监理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新成立的公司,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此项不考核。】

3.1.3信誉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1.4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②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③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投标人要依法诚信参加投标,投标时签订《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禁伪造、变造、借用资质(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件,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承诺书格式详见“其他附件等文件”——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附件: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投标人需按格式编入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登录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滨河大道

地    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金颐香榭二期102室

邮    编:

671200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陈建灵、王文智

电    话:

13887221254

电    话:

18108723635、0872-5122703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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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

洱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