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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炼铁市场、长邑市场、西山市场、凤羽市场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炼铁市场、长邑市场、西山市场、凤羽市场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EY2024-43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炼铁市场、长邑市场、西山市场、凤羽市场经营权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电子竞标的基本情况:

1、炼铁市场和长邑市场(两个市场打包招租)

租赁底价为:13万/年(不含炼铁7月物资交流会经营权)。

2、西山农贸市场

租赁底价为:3.8万/年(不含西山9月物资交流会经营权)

3、凤羽农贸市场

租赁底价为:9.6万/年。

4、租赁期限:3年(原租赁期限于20241231日到期)

注:①炼铁7月(农历七月初八开始会期)和西山9月(农历九月十五开始会期)物资交流会期间,竞得人需无条件将市场交回给出租人使用(使用时间为15日左右)。

②租赁期间,市场卫生打扫及垃圾清运、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由竞得人负责和自行承担责任。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25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2517:0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竞租时间:20241261500

七、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竞租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许可市场经营服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人于2024125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企业)须上传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41251600分。

(二)特别说明:证金采用线下交纳,不得交叉代替使用。保证金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该笔保证金报名的市场位置如未按要求注明所报市场的位置所造成的报名不成功,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

(三)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活动。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五)竞租保证金金额:

1、炼铁市场和长邑市场(两个市场打包招租)

保证金35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2、西山农贸市场

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3、凤羽农贸市场

保证金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人取得《竞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资格。

十二、竞价招租规则: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进行,本次竞价的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次,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人,竞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人在规定的竞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租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招租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招租活动中,竟租人竞得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后,出现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定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出租人有权取消交易,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

1)竞人恶意串通的;

2)竞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出租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项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竞价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电话: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龚先生   15125195108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陈女士   18108723635、0872-512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