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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111X/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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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办、县政府办:

2023以来,县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法纪意识。二抓好林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遵守落实各项司法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带头遵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项司法制度,做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四是带头学法用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加积极作为的精神状态学习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认真学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五是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将法治建设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牢牢把握法治林业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做好涉林项目服务审批工作。一是受理并出文办结林地征收占用项目52其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93.8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面积48.1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8.22公顷;受理并出文办结征占用草原项目3,永久占用草原面积10.74公顷、临时占用草原面积2.1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草原面积6.23公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中1。全力服务洱源县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14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洱源县大楝屋光伏发电站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二是做好林木采伐许可工作。林木采伐许可证受理并办结22采伐林木蓄积1.92立方米,林木出材量2994.2立方米,核发采伐证586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户、注销11户。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洱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造林项目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累计检验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林建设、乡村绿化等项目造林用苗木13批次15.07万株。

(三)强化依法行政思维。一是长期聘请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公示系统、执法公示系统,将林业有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林草行政案件管理。一是坚持实行“依法治林”“以法治草”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行林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维护林资源的管理秩序年内共查处林行政案件63起,涉及公民63起。结案63起,行政处罚63人次,应收缴行政罚款117.16万元,现已收缴罚款117.16万元,收缴率达到100%二是注重“两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两法”平台管理

(五)强化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二是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林管理领域的投诉,不断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等渠道,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是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信件认真核对情况,及时作出回复,解决其合理合法的诉求。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提交书面答复意见和相关证据依据,及时全面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推动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法治能力建设有待提升,存在服务不够主动、职业规范有待提升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要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三)部分群众对生态保护认识不够,从而破坏林地的行为偶有发生涉林违法查处工作阻力大,基础设施、公益民生等项目建设涉林用地涉嫌违法时,违法主体配合不到位导致部分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契机,大力拓展林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草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努力形成依法治林治草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

(二)加强执法人员技术培训。督促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执法技能。加强与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沟通,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三)压实资源管护责任。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力推进全涉林重点项目林地报批服务工作二是配合开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快从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费代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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